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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帮扶管理暂行办法》解读三
2020-04-09 03:46:09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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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致贫返贫监测预警帮扶管理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州级督促指导、县级统筹推进、乡村具体落实”的四级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四川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完善相关监测信息数据,构建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防止致贫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

对脱贫监测户、边缘户按“排、访、评、录、测、补、销”七个步骤进行监测,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七个监测步骤。

(一)排查比对。2019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县级脱贫攻坚办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根据第二章规定,研究制定行业部门初步监测对象的标准。县级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根据研究制定的标准,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够稳定的,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级脱贫攻坚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的审定名单分发到县级行业部门和各乡镇。

(二)走访调查。县级脱贫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照拟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致贫返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拟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三)评议研判。根据走访核实情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脱贫攻坚办审定。

(四)信息录入。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中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按程序及时在国家系统中予以补录。

(五)动态监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级脱贫攻坚办,县级脱贫攻坚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六)限时补短。县级行业部门要根据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情况,会同乡镇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对照脱贫退出标准,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缘户,及时落实帮扶救助。

(七)批准销号。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县级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级脱贫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县级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附件: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帮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甘委办[202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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