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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0-04-20 08:11:36
来源:
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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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州应急指挥部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为更好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现对政策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一、制定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全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调度会议精神,中共甘孜州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暨指挥部第十次会议和指挥部第十六次会议,专题对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结合分区分类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二、出台背景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甘孜州委、州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疫情形势出现积极变化,防控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截2月14日,我州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3例,累计治愈出院3例,正在治疗40例。全州疫情增长态势放缓,疫情分布相对集中。甘孜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针对当前甘孜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审时度势,在强化科学防控的同时,坚持合理配置资源,稳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对于稳定物资供应和社会预期、维持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主要内容

第一点:切实处理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系。春节和藏历新年假期后,各企业、各建设工地将陆续复工复产,将出现大规模人员流动和聚集,存在疫情进一步扩散传播风险。要求各县(市)、州级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坚持把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统一起来,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各项工作。按照科学合理、梯次有序、适度管用的原则分层、分区、分类制定针对性措施,分期分批组织复工复产,既要切实做好春节后返程和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又要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尽早恢复正常生产,为疫情防控提供充足物资保障,为稳定经济社会大局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点:落细落实疫情防控手段。明确要求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原则,制定企业复工复产方案、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分工,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物资储备,确保安全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企业要根据本企业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购置配备口罩、消毒用品、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落实集中隔离场所。各县(市)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日常清洁、消毒、通风制度,统筹调剂消毒杀菌物资,做好生产办公场地、员工居住地、公共区域和设施设备等重点部位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等工作。严格执行上班佩戴口罩和体温检查等要求,通过安排错峰上班、实行弹性工作制等方式降低工作场所人员密度。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进出,避免或减少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对工业企业生产厂区、建筑业施工工地和员工集中生活区实行封闭管理,并建立健全日常清洁、消毒、通风制度,严格执行职工每天两次体温检测筛查和食堂分餐分散就餐制度要求,切实落实疫病防控相关制度。各县(市)要把企业返岗人员纳入所在社区(村组)网格化管理范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做好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企业要主动依托员工档案信息,主动加强与人员输出地的衔接,分类明确疫情地区人员返岗条件,制作返岗人员流动信息确认卡,降低员工带病返岗风险,目前人在湖北省和道孚县的人员暂不返岗。要建立返程返岗员工健康卡制度,企业返程返岗人员要提前向所在企业和企业驻地社区(村组)提供个人健康信息和相关证明,由所在企业、社区(村组)通过运行软件查询核实后,分别建立个人健康信息档案。对返岗前14天没有省外旅居史、州内疫情区停留史和发热发烧、乏力、干咳等症状的,可优先返岗复工,并定时报送员工健康状况。对有发热发烧、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的,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并及时就诊排查,根据诊断结果确定是否返岗。对有流行病学史(返岗前14天内有外出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或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但无症状的高风险人群,进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观察期满后经当地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材料可返岗复工。各县(市)要用好用足核酸检测等科技手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扩大覆盖范围,提高筛查速度,提升检测能力,保障每一个疑似病人、发热待查病人快速得到确诊和收治。

第三点:加强复工复产企业要素保障。要求各县(市)紧盯重要项目、重大工程、重点企业,按照轻重缓急的要求,按照“一企一策一专班”,帮助细化复工复产保障方案,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原材料和生产设备、职工返岗和招工用工、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大宗商品物流等困难,“一对一”精准协调解决。对因缺少劳动力不能正常复工生产的企业,各地要做好用工替代方案,要鼓励企业积极招收本地劳动力,让更多农牧民群众在家门口稳定就业增收。州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电、油、气供应保障预案,防止集中复工复产可能带来的区域性、时段性短缺或价格大幅上涨。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要给予延期还贷、降低利率和减免利息等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要求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措施》,确保各项政策全面落地并大见效。消毒杀菌及防护物资在确保医护人员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统筹调剂、合理安排复工复产企业的必要需求,以企业自主解决为主、政府适当帮助为辅,有序帮助企业解决体温枪、防护口罩、消毒液等急需的防护检测物资,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第四点:全力搞好交通运输保障。要求交通运输部门正确处理“严防控、保畅通”的关系,有力有序做好交通运输组织协调,强化运输环节疫情防控。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返程需求,综合研判人员流动趋势,科学合理制定交通运输服务保障措施。有序启动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岗“春风行动”,实行统一收集信息、统一健康服务、统一运输组织,全程严防严控、全程温馨服务、全程跟踪监管,合理组织企业人员回州返岗。客运班线客车和客运包车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严格落实全省健康证明“全省通认”的要求,在做好信息登记、体温检测的基础上,落实企业主体和建设业主的疫情防控监管责任,有序做好州内企业复产及建设项目开工复工人员进入的相关工作。要加强物流运输保障,严禁擅自设卡拦截、阻断交通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交通网络正常运行。要对运输防疫应急物资、重要工农业生产物资、生鲜农产品、农民工返岗包车等车辆开通绿色通道,优先保障通行。

第五点: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时期各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作业场所监测防护,重点抓好重点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加大明察暗访、远程视频监控、受理举报等力度,实施更加精准有效的安全监管。严把高危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条件关,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严格复工程序、完善标准流程,强化对通风、供电等生产系统设备设施的检查验收。高度关注受疫情影响而生产经营困难、资金断流的企业,把帮扶救助和治理欠薪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有效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切身利益。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释疑解惑,公开、透明回应社会关切,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营造积极健康的舆论环境。

第六点:压实企业和属地政府责任。各企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自觉接受所在地疫情防控管理,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把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抓紧抓细抓实,切实履行企业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要清理废除不合法、不合规的限制性政策措施,进一步下沉工作重心,以社区(村组)为单位实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允许外地返程人员在符合疫情防控标准的情况下正常进出居住场所。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落实防护制度,切实做好群防群控。要强化属地政府与用工企业的协调配合,推动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四、主要特点

《通知》立足于甘孜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聚焦点多面广的各类企业落实防疫措施、社区流出流入务工经商人员的跟踪管理等问题,从社会管理机制和手段入手,明确了更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措施和办法。

一是夯实责任体系。进一步明晰了疫情防控工作中各地的属地责任、市场的主体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做到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同夯实。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上,一方面是加强指导、督促、检查,另一方面要求做好引导、指导、服务,及时帮助解决市场主体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强调不能把防控责任向企业等市场主体一推了之。

二是实行了防疫防护一体化。要求政府、部门和企业切实落实“一岗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须管防疫,做到复工复产与疫情防控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特别是注重发挥应急管理部门职能优势,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力量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撑作用,实现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有机衔接。

三是实行差异化防控策略。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势利导,以县为单位,提出了分不同风险等级、分不同行业、分不同企业、分不同时段,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具体措施。

四是实行全覆盖更精细的网格化管理。进一步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对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发挥了重要基础性作用。

五是实行动态化精准管控。提出要采取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联动的措施,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制定差异化的县域防控和恢复经济社会秩序的措施。明确要求落实外出务工人员健康证相关工作,实现低风险无疫情地区人员直达流动,确保有序返岗和就业。

通知后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发的《关于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及要求》。对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供了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前以及生产过程中防护、疫情应对、个体防护等疫情防控措施指导,明确了疫情防控各类企业的防控策略及措施。


附件: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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