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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孜州委、甘孜州人民政府《关于抓重点求突破补齐“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政策解读七
2020-05-12 07:36:44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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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性工作,也是重要保障。州委1号文件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对加强农村基层治理作出了专门部署,就是要加快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治理体制机制,更好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强化组织保障。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加强党委农村工作机构建设,履行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协调的领导机构,形成州、县(市)、乡(镇)、村四级书记一起抓的工作格局。完善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决策机制,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用,落实县(市)政府向同级人大报告、向同级政协通报乡村振兴进展情况制度。

(二)加强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抓乡促村,落实县乡党委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主体责任。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实施农牧民党员发展专项计划,加大在农村致富能手、优秀农民工、返乡回村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力度。落实激励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政策,探索脱贫攻坚完成后驻村帮扶力量特别是第一书记选派管理制度。

(三)完善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启动基层治理制度创新改革三年攻坚行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加强基层寺管所建设,坚决制止非法活动在农村蔓延。持续推动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开展农村扫黑除恶、缉枪治爆、治安乱点乱象整治和矛盾纠纷排查等工作。健全县乡村联动的治理体系,推动治理资源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推进润育工程“五大行动”,持续开展陋习革命,大力开展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系列创评活动,确保50%以上的行政村创建成县级以上“文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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