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item.columnName}}
《甘孜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2020-10-13 01:45:29
来源:
甘孜州生态环境局
阅读数:
407次
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提示: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州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改善并提升农牧区人居环境水平,建设美丽宜居村庄,我州研究制定了《甘孜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工作目标

2021年底,完成8个乡镇垃圾处理设施、31个乡镇(139个行政村)的垃圾收转运体系项目建设,乡镇垃圾处理率达70%,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覆盖率达90%。开展源头治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实施分类收集,减少集中处理垃圾量,逐步推进就地分类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运,保持村庄整洁,因地制宜确定垃圾处理方式,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实现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30%以上的行政村,力争所有行政村配备保洁员,农村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0%。

2023年底,完成43个乡镇垃圾处理设施、67个乡镇(218个行政村)的垃圾收转运体系项目建设,乡镇垃圾处理率达85%,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覆盖所有乡镇和行政村,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6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保洁员配备合理、管理有效,村组保洁工作运转有序。全州所有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基本都得到有效治理,农村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60%。

2025年底,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体系稳定运行,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90%以上的村庄,全面推进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农村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管护运行长效机制健全运行。

《方案》明确了七个方面任务

1.积极探索具有高原特色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式。结合甘孜州农牧区生活习惯及农户文化程度,
探索高寒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积极推行以“三分法”为主的分类方式,采用易于农户分辨、接受的粗分方式,将生活垃圾分为“易腐烂垃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三种。对易腐烂垃圾实行堆肥或填埋处理;对可回收垃圾交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进行回收处理;对其他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垃圾处理厂(站)组织处理,其中:有毒有害垃圾按危险废弃物按要求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收集,送有相应资质单位或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同时,加强农牧业面源垃圾治理,由保洁员根据农业种植季节定期进行收集。

2.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垃圾应尽可能就地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有效减少需外运处置的农村生活垃圾量和外运频次。其中,剩饭、剩菜、果皮、果壳、动物骨头、过期食品等易腐烂垃圾可结合粪便、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处理,就近堆肥还田资源化利用;鼓励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在村庄设置废旧物资回收站点,推行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和垃圾清运网点“两网融合”,形成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一村一点”,实现可回收资源应收尽收;各地要通过积极引导和鼓励村民、保洁员做好可回收物和可堆肥垃圾分拣工作,就地对生活垃圾实行减量化、资源化,力争实现垃圾清运成本和垃圾终端处理量“双减”目标。积极推广海螺沟景区、丹巴“垃圾银行”模式,景区景点和其它旅游地方,通过门票优惠、物质奖励等方式,让旅游主动参与垃圾治理,提升游客环保素质,保持干净整治环境。

3.确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根据甘孜州农村地区地广人稀、垃圾产量低、海拔高差大、垃圾长距离运输困难、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偏低等特点,位于县城辐射半径30公里范围内的村落,采用“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方式;其他偏远的乡村聚居点,因地制宜采用“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片区处理”的方式;不具备外运条件的聚居点及高山及边远地区农村散居户,采用“源头减量、就近就地处理”的方式,因地制宜自建或与周边村庄共建符合环保要求、运营费用低且易于操作管理的小型低温磁化热解设备处理生活垃圾,灰渣可用于铺路、填土、种植树木或花草等二次利用。

4.大力实施乡镇生活垃圾设施和收转运处置体系建设。按照“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收集设施、垃圾转运设施和乡镇垃圾处理场(站)项目建设。为提高垃圾设施的使用效率,垃圾设施共建共享,不受行政区划限制,各村根据需要合理利用就近的设施。

5.构建村庄保洁长效机制。各县(市)要尽快建立完善行政村和村民小组配备保洁员机制,坚持以区域或垃圾量定任务、以任务定保洁员的原则,设立村庄保洁员公益性岗位,每村(含自然村)配备至少1名以上保洁员。合理制订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行政村和村民小组保洁员酬劳标准,建立健全村庄保洁制度和保洁员聘请任用、监督考核、补助发放、队伍管理等制度机制,按需配置专用保洁设施设备。各乡镇、村组要因地制宜划定村组保洁区域,结合实际明确保洁员职责任务。加强对村民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和教育,逐步提高农户垃圾源头分类意识和分类正确率。建立健全村庄保洁制度,保洁人员采取定责定岗的管理模式,指定专人通过培训后从事垃圾分类工作,在农户初次分类的基础上进行二次精准分拣。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城乡统一的保洁机制,通过市场化运作,确定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公共区域常态保洁机制。要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和群众评议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明确村集体、村民的保洁义务,共建村庄保洁长效机制。

6.抓好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全面摸清陈年垃圾存量、分布和污染情况,分类施策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同时,结合“村庄清洁行动”,严格控制垃圾增量,严禁城镇垃圾违法违规向农村转移,严禁利用耕地、山谷、河塘沟渠等直接堆放或填埋农村生活垃圾,避免形成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对未在指定村级收集点随意倾倒、堆放、露天焚烧,在运输过程中丢弃遗撒垃圾以及违法违规形成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并给予处罚。注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倾倒行为,坚决曝光一批负面典型。

7.形成全民共建共治共享氛围。充分运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理念,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村民参与”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共建共管共享机制,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提高基层治理能力。通过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的入户宣传和现场引导,增强农牧民群众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动员村民主动清洁房前屋后水源水体,清理农村厕所和畜禽粪污,持续改变农村不良习惯。积极开展文明农户、卫生家庭等评选活动,形成村庄清洁“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实现从“干部引导、集中整治”到“村庄自治、村民自觉、卫生自律”的转变,共同打造美丽宜居幸福家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