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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小微企业“三个一”环保服务方案》政策解读
2021-02-24 06:43:57
来源:
甘孜州生态环境局
阅读数:
52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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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做好全州小微企业环保服务,做细小微企业环保帮扶,激发小微企业经营活力,扩大小微企业受惠面,助力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甘孜州生态环境局制定了《甘孜州小微企业“三个一”环保服务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

方案明确:坚持以转变工作作风为原则,以提升环保服务能力为基准,以助推小微企业发展为目标,畅通国民经济“毛细血管”,打通常态交流服务渠道,宣传推广全国环评信用平台,便利小微企业择优选取环评单位,着力开展小微企业“三个一”环保服务(即:州县生态环境部门应开通一个咨询电话,每周固定一个服务企业接待日,每月集中开展一次小微企业服务),全力解决小微企业环保问题,倾力回应小微企业关切,大力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方案要求:

(一)开通咨询电话。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17:30期间,州县生态环境部门应主动开通咨询电话,落实“首问责任制”,安排业务骨干值机接听,对小微企业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治理、排污许可证办理等生态环境问题进行解答,做到有问必答、有问必复,切实助力小微企业合法生产经营。

(二)每周固定服务企业接待日。每周州县生态环境部门定点定时接待,涉及有关科室和直属单位派员参加。有意愿参加接待日的企业,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需解决的事项和咨询内容,通过咨询电话或邮件进行预约登记,确保涉及科室或直属机构提前梳理疑难堵点,以专人专企专案的模式,问诊把脉对症下药,避免出现服务不实、流于形式等情况。

(三)每月开展小微企业服务。州县生态环境部门适时开展小微企业服务,全年不少于12次。以“上门拜访、会议碰面、现场查勘”等的方式,兑现服务承诺、建立服务台账、收集分析问题、落实服务举措,及时掌握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参谋”职能,做好小微企业环评等事项分析,从审批(核发)行业、产业类别、产排污环节等强化论证,对产业优化、污染防治、排污许可等方面提出环保意见,帮助企业解决建设运营过程中的涉环问题。

工作成效:

自方案制定实施以来,州县生态环境部门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加强各级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州县共公开“环保三个一服务方案”19个,畅通20个咨询电话,落实44人“藏汉双语”环保服务专员,定时接待小微企业和群众,逐条逐项给予优质回应;同时通过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窗口、咨询电话等途径,进一步完善宣传渠道和内容,提升环保管理的透明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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