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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第4号公告
2020-02-02 08:04:01
来源:
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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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4号)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学校和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州内各级各类学校,包括高等院校、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及培训机构,不早于2月17日(农历正月廿四)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确定。各单位包括培训机构开学前,不得组织学生返校,不得组织补课、答疑、辅导等各类现场聚集性课堂活动和集体活动。

二、目前人在湖北、工作地或就学地在甘孜州的人员,在疫情未解除前,暂不返岗返校,以利于疫情控制;来自或去过其他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等措施,未解除医学观察前不得安排复工复学。

三、各企业、学校、培训机构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防止发生疫情,确保社会平稳有序。相关信息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和疾控机构报告。


甘孜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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