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州各县(市)以乡村治理工作为抓手,因地制宜使出“一限二清三定”组合拳,强力推进宗教乱象治理工作。
一是限区域。禁止在交通要道、工作生活区、旅游步游道等区域乱挂、滥刻、乱涂宗教符号,州、县(市)、乡、村、组、寺六级联动,截至目前,全州共治理宗教乱象2861处,统一指定插挂、堆放点位1500余处。
二是双清理。县级相关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对交通要道、旅游景点等地进行清理治理;片区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学校、卫生院、寺院周边、神山圣地附近等地进行清理治理。截至目前,累计集中清理和焚烧填埋违规经幡189.46吨,拆除清运石板800余方,拆除乱搭乱建房屋2间。
三是三定责。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采取定责任区域、责任单位、定责任人的三定措施,确保宗教乱象治理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清、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