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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逗硬“四项措施” 保障扶贫资金需求支付工作
2019-06-13 07:11:25
来源:
州财政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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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专项扶贫资金需求保障足额。根据全州21个扶贫专项2019年实施方案,州财政局、州级各专项方案牵头部门测算资金需求,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所需资金足额保障、不留缺口。2019年,州财政已筹集下达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100.21亿元;州、县()财政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4亿元;已整合涉农资金22.15 亿元,主要用于农村生产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二是扶贫资金实行专项库款保障。各县()在同级人民银行国库开设扶贫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归集、拨付和核算财政扶贫资金,实现财政扶贫资金封闭管理、安全运行。2019年已筹集扶贫资金专项账户77.13亿元,支出25.44亿元。

三是扶贫资金拨付进度加快。督促县(市)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分解下达扶贫资金。制定下发进一步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脱贫项目顺利实施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扶贫项目资金预拨机制、扶贫项目资金调剂使用机制,切实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

四是建立扶贫支出进度通报机制。已按月通报支出进度较慢的县(市)14个,要求相关县(市)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合理有效的措施保障扶贫资金达到序时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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