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等级化”管理,激发内生动力。深入推进人民调解“等级化管理”,有效激发人民调解员工作源动力。将人民调解员由低至高评为三级、二级、一级、首席4个等级,将人民调解组织由低至高评为5个星级,每年开展一次评星定级。目前,全州评定三级以上调解员218名,三级以上调解组织194个。
二是“多元化”调解,提升工作成效。整合公安、法院、交通、卫生等部门成立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106个,变“单打独斗”为“多方协同”。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参与重大疑难复杂、群体性信访案件和信访积案的化解,着力健全新型基层治理体系,努力实现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
三是“规范化”建设,推动长效稳定。全面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制定标准清单,做到管理有章程、调解有程序、工作有轨迹、考核有依据,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积极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甘孜升级版。截至目前,全州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成功矛盾纠纷464件,涉及金额16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