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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新建民居建筑木结构改革试点全面建设完成
2019-09-06 07:51:39
来源:
州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7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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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坚守理念强督查。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严格执行十六条措施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意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省、州党委、政府实施川西北民生项目木材替代行动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开展森林督查、“绿剑行动”“绿色亮剑”等专项行动,坚决保护林政资源。截至目前,全州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37起,行政处罚270人,处罚514.29万元,截获非法运输木材车辆84(台)次,收缴木材313.79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州涉林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分别下降43.6%24.8%

二是试点推进显成效。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分步推广”原则,在道孚、炉霍、石渠、理塘4县开展新型建材替代传统木材建房改革试点,目前,理塘县装配式(轻)钢结构样板房和炉霍县夯土结构样板房建设已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道孚县45户易地扶贫搬迁户框架结构新建民居已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石渠县3429户易地扶贫搬迁户装配式轻钢结构新建民居已全面建成完工,并正在积极开展竣工验收工作。

三是优化方案重实际。全面完成农村民居自建房成本测算,对砖混、框架、夯土、轻钢、装配式及传统崩科结构等不同类型建房成本进行精确测算,结合我州实际,坚持“外观特色化、内饰现代化、结构安全化”原则,编制完成《夯土建筑可研报告》,针对高原高寒地区建房新型墙体、楼屋面板、外型装饰构件等新型建材技术难点进行攻关,力求新型建材建房投入低、受欢迎、见效快。

四是加强宣传解疑虑。开展全州新型建材替代传统木材建房改革技术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新型建材替代传统木材建房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实用性,消除基层干部群众的误解和疑虑,切实减少新型建材推广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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