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资金投入到位。2016年以来,已筹集扶贫专项实施方案资金441.55亿元,将脱贫攻坚作为财政投入的重点,全力保障扶贫资金投入。
二是重点保障到位。聚焦“贫中之贫、艰中之艰”的雅砻江上游4县交界地区24个深度贫困乡(镇),筹措资金2.08亿元,解决深度贫困地区资金需求问题,支持改善基础设施、培育产业、保护生态等。
三是政策落实到位。2016年来,已整合涉农资金182.34亿元,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累计筹集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产业扶持基金、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共12.73亿元,为特殊贫困群众脱贫奔康提供了政策和资金保障。
四是资金监管到位。及时开设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账户,规范财政扶贫资金归集、调度、支付、监控等行为,建立财政扶贫资金支出通报约谈机制;制定下发2016至2020年财政精准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方案,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