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出台《关于做好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通知》,明确提出13条措施,要求全州以降低资产负债率为核心,全面抓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二是确定全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总体目标: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到2020年末控制在63.7%范围内,2020年以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基本保持在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的平均水平。
三是结合《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2018)》,并参照州内国有企业发展现状及后续发展需求,综合确定全州国有企业负债率预警线为52.6%,重点监管线为57.6%。
四是以企业资产负债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为标准,将负债率高于重点监管线的7家州属国有企业列入州级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因其他州属国有企业均未超出全州平均负债率预警线,暂无企业列入州级重点关注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