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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民政局“三举措”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2020-01-13 07:54:11
来源:
州民政局
阅读数:
3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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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社会救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2019年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540元/月、350元/月,增幅8%和12.9%。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分别达702元/月、500元/月,救助标准的提高有力改善17.75余万城乡困难群众的救助保障水平。

二是优化政策措施,关爱关护特殊群体。加强对孤儿生活的保障,全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分别达到每月1400元和900元。节前,州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规定自2020年起1月1日起,全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按照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进行保障,全州1085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以享受每人每月900元的最低生活补助。开展“撑起一片艳阳天”救助纾困行动,对流浪乞讨者发现一例、劝导一例、救助一例,累计开展主动巡查409次,劝导入站213人次,对不愿入站者发放衣食、救助联系卡、购买车票等,折合资金28.67万元。

三是加强机构管理,确保供养人员安全过冬。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投入1464万元实施城乡公办养老机构适老化改造,对照《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中涉及养老机构运营服务重大风险隐患的28项指标组织开展了排查整治,整改问题30余个。会同消防部门开展深度贫困地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养老机构微型消防站建设补助资金7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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