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住有所居。严格按照脱贫攻坚“三保障”要求,持续推进住房安全保障挂牌督战。建成藏区新居41713户,改造农村土坯房16688户,全覆盖对51027户建档立卡开展住房保障检查,核验率、录入率100%,实现从“忧居”到“优居”转变。
二是居有所安。组建由住房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方力量形成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组,全方位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房屋安全鉴定,住房安全率达100%,实现从“有居”到“安居”转变。
三是建有所依。加快金沙江“11.03”白格堰塞湖灾害重建231户、维修加固31户任务,截至目前分别完成12.55%、100%。推进石渠县“4.01”地震灾后农房重建、维修加固,核实丹巴县“6.17”山洪泥石流灾害受损房屋282户,拟计划重建农房230户、维修加固52户,加快实现从“过渡型”向“安居型”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