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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构建高效运行医保制度
2020-07-07 09:56:49
来源:
州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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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医保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提高至490元/人,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提高至第一档220元/人,第二档420元/人。城乡居民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达到75%。

二是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目前,州内累计65家医疗机构接入国家、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和省级门诊特殊疾病异地结算平台,20家医院、33家定点药店开通普通门诊和个人帐户异地结算业务。

三是践行公开阳光采购。坚持药品、疫苗、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器械设备省级集中上网阳光采购,全州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上网分类采购率达到100%,州级和泸定、康定两县医院全面实行药品采购“两票制”。

四是全覆盖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规定,省、州、县(市)政府分别按地区常住人口数以2元、2元和5元标准纳入财政预算。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已实施的第一二批集采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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