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守主责主业,当好日常“管理员”。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监管制度,通过定位系统、微信、电话动态掌握社区矫正人员行动轨迹,坚持“日询问、日报告”制度,围绕疫情防控、虫草采挖等重点时节,共对全州在册社区矫正人员走访排查2322人次,个别谈话教育1196人次。
二是常抓学习教育,当好法治“辅导员”。紧密围绕《社区矫正法》《民法典》、扫黑除恶、缉枪治爆、疫情防控、心理健康等法律规知识,结合汉藏双语微课堂、播放警示片、“以案说法”等形式,共开展集中学习教育85场次,受教2700余人次,引导他们把刑期当学期,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三是积极组织公益,当好心理“疏导员”。切实发挥公益劳动在社区矫正中的惩戒、教育和服务功能,共组织社矫人员500人次到城镇街道、乡村社区开展公益劳动65场次,进一步提升他们的社会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