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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龙县“五固化、一追究”强化脱贫攻坚督查整改工作
2019-02-02 03:39:40
来源:
新龙县政府办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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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责任落实到位、组织落实到位、督查落实到位”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工作,确保督查取得实效。

一是固化督查成员。拟成立五个督查组,人员一经指定,将固化不变、负责到底,脱贫攻坚督查期内不得任意更换。

二是固化督查范围。总督查组负责面上各乡镇、各部门面上督查工作。四个督查小组按“包干片区和部门、兼顾联系乡镇”的原则,每个督查组各自负责指定的乡镇和部门,一包到底、一督到底,脱贫攻坚期内原则上不作调整。

三是固化督查内容。各督查组将围绕县摘帽“一低三有”、村退出“一低五有”、户脱贫“一超六有”达标要求,兼顾“五个一”“三个一”帮扶、“四好村”建设、“四项基金”使用、五个一批、二十二个专项工作推进情况,着重督查项目推进、内业资料完善、帮扶工作、明白人培养、指标达标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梳理问题清单、措施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落实整改责任。

四是固化督查职责。根据各行业部门工作职责,从组长到成员固化了各自部门和人员的督查职责,明确了整改主体的整改责任。各督查组无论是组长,还是成员,人人肩上都有职责、都有任务、都要负责。

五是固化督查措施。无论从统筹协调到资料准备,还是车辆调度到生活安排,固化了督查所需的保障措施。

六是追究整改责任。按照“谁督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督查、整改责任。对督查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督查不力、整改不力的各主体(乡镇或部门)主要负责人或相关人员按《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管理办法,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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