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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玉县“四个从严”落实河长制工作
2019-04-16 07:37:43
来源:
白玉县政府
阅读数:
5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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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从严体系管理。完成全县67条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及河流湖泊分级名录、基本信息,落实县级河()22,乡级河(段)长99,村级河(段)长246,健全县、乡、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实现河长全覆盖、巡河常态化。

二是从严责任落实。签订《河长制工作任务目标责任书》31份,安装河长制公示牌97个,标明河道河长姓名、联系方式、管护范围、管护责任等内容,充分发挥宣传、监督作用。

三是从严巡河巡查。累计开展巡河2207次,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有序推进。同时,根据《关于做好水库湖泊湿地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调查和上报全县常年水面面积达1平方公里的湖泊2个、人类活动频繁的湖泊2个。

四是从严专项整治。按照要求,依法开展全县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点位排查工作,加强对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水土流失等突出问题整治,下发整改通知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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