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学校目标考评机制。以工作质量作为核定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按照“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分配原则,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建立校长考核评价机制。县财政每年预算20万元用作校(园)长管理业绩奖,用制度保障校(园)长全身心抓教学、抓管理、 抓质量、抓安全,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任免校长的重要依据。
三是建立教师表彰奖励机制。县财政每年预算100万元用作教育教学质量奖,对教学成绩优异学校、先进个人按一定权重实施奖励;到2020年建立健全教师荣誉制度,每年表彰一批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
四是建立优秀学生奖励机制。县财政每年预算50万元,实施“农牧民子女成才计划”,用于奖励道孚籍农牧民子女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