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见缝插针造林。积极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大力实施营林绿化工程、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生态公益林补偿和库区湿地保护和低效林改造等生态工程,全面促进非公林业的发展,有力确保了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两个增长”。
二是落实责任护林。健全各项制度,加大护林防火力度,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截至目前,落实生态护林员796名,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
三是依法查案保林。实施林政资源管理制度,深入开展“绿色亮剑”“清理违法占用林地案件”“打野行动”等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出警264余次、车辆110台次,办理行政案件6起,逮捕违法运输木材车辆6辆,没收车辆3辆,处罚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