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宣传引导到位。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海报等,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 “一减一补”“三免一补”“两减一助”等政策,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截至目前,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张贴海报180余张。
二是排查摸底到位。组建7个专项工作组,深入一线,采取比对户籍适龄人口名单和在校学生名单,进村入户、入校入寺走访等方式,核查适龄儿童失学辍学、入寺未成年人等情况,截至目前,核查失学辍学适龄儿童1458人,签订就读协议书2192份。
三是检查督导到位。按照“一生一案”“七长责任制”要求,建立县、乡、村三级台账,对1458 名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建立档案管理;定期督导考核辍学学生劝返情况、控辍保学机构建设等情况,对入学率不达标、辍学率超标的责任单位或个人给予相应处罚。目前,小学适龄儿童、初中阶段入学率分别达99.98%、103.12% ,辍学率控制在 0.064%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