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事前审查,把好“源头关”。严格把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截至目前,完成备案登记表类项目68个、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类项目8个,做到实事求是、心中有数,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事中监管,严控“风险关”。对施工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执法检查,督促指导施工企业及时对环境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整改,避免生态环境被进一步破坏。1至8月,开展建设项目专项执法检查60余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1份,处罚决定书6份。
三是强化事后监督,守住“底线关”。对已竣工的建设项目,通过现场对标对表检查、函件反馈问题、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等方式,督促指导6个交通建设项目单位完成施工驻地、拌和站、砂石及料场等10处50余亩临时用地植被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