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item.columnName}}
稻城县高标准推动精准扶贫帮扶工作
2019-11-08 06:59:12
来源:
稻城人民政府
阅读数:
42次
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提示: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一是“督”。建立健全帮扶力量督查机制,高规格成立县级巡回督查组,采取定时督查、暗访督查、交叉督查等方式,每月开展1次以上常态巡回督查,建立督查通报机制,并将督查出的问题汇总分类为A、B、C、D四类截至目前,制发督查通报12期,公示帮扶力量工作落实不力、推进缓慢乡村8个,问题137条。

二是“验”。实行现场验靶制,抽调全县脱贫专干和熟悉脱贫攻坚业务的干部30名,由县“四大家”“一把手”和县委常委带队,组成2个现场验靶工作组,以片区为单位,每两月开展1次现场验靶交账。考核排名前3名的乡镇和前10名的村授予“流动红旗”,分别给予1万元、0.8万元奖励;对考核排名后2名的乡镇和后6名的村给予“黄牌警告”,连续3次“黄牌警告”的,实行乡镇“双组长”和帮扶单位“一把手”引咎辞职制。

三是“处”。制定脱贫攻坚帮扶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第一书记、农技员“定位管理”和召回制度;对帮扶力量未完成工作任务,贫困村验收不达标的,按照“一律取消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资格,一律就地免职,一律不提名为村书记、主任换届人选,一律取消单位和个人年终目标奖励”四个一律进行处理。截至目前,累计轮换调整贫困村第一书记62名,开展第一书记谈心谈话300余人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