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政策宣传到位。通过向在建工地负责人、农民工发放手册、设立临时咨询台、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全面普及《劳动法》等惠民政策。目前累计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手册500余册,接受政策咨询200余人次。
二是畅通信访到位。公布投诉电话,开通网站信箱,设立维权窗口,调解答复信访平台反映的问题。目前共接听热线电话112个,处理热线投诉案件14起,接待来访278人次。
三是专项检查到位。建立与劳动监察、银行、住建三方协作机制,要求在建项目的单位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截至目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530万元,追讨拖欠民工工资3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