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与电力公司的协作配合。及时梳理电力公司反映的情况。联合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开展防山火等相关活动。
二是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强化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联系协调各电站、变电站、调度中心等重点要害部门内部保卫责任制,严防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各项事故发生。
三是组织实施群防群治。做好电力设施保护的群防群治和宣传工作。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三级联防”、“四级联动”,以法律、条例为准绳,依法责令违章搭建予以拆除。
四是全面设立保护设备。提高电力设施保护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电力设施的保养维护。对重要发电设备、输电线路、配电装置、变电站,全面设立电力设施警戒、警示、标牌等保护性标志。
五是建立完善预警机制。建立健全电力生产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演练,完善预警机制。在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为或因自然因素发生电力安全故障后,能够尽快修复损坏设施,确保电力安全和可靠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