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人民调解全覆盖。成立县级调委会1个,乡镇人民调委会17个,村级人民调委会123个,人民调解员859余名,建立17个驻所调解室,驻县法院、县检察院调解室2个,驻群众工作局调解室1个;全县共建各类调委会156个,2020年共调处矛盾纠纷330件,调解成功330件。
二是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建立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级公共法律服务站及17个,建立了“12348”免费法律服务热线建设,将乡村法律顾问信息上墙公示,方便群众随时咨询,解决法律诉求。
三是培养“法律明白人”。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106人,寺庙“法律明白人”54 人,补充完善全县法治宣讲团人员,建立健全全县法治宣讲库和乡村法治宣传团共有宣讲人员209名,建立全县各单位你和各乡镇普法专干人员4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