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从严做好民爆物品宣传工作,做到舆论引导到位。坚持“宣传不断线,宣传有特色”,切实加大民爆物品使用知识宣传,提升涉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集中制作展板10余副、印制宣传单600余份、设立咨询台1个,做好宣传工作,做到民爆物品知识广而告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⑵从严做好民爆物品管理工作,做到储存使用安全。全面排查79名涉爆从业人员、曾从事人员、有条件有可能接触爆炸物品等人员信息并登记建档,强化人员管理;严格排查源头,切实要求涉爆单位对入库的213件物品做到“不合格、来源不清楚不入库,所有入库物品必须登记”。
⑶从严做好民爆物品出库管理,做到使用根源可溯。建立民爆物品信息系统采集、流向管理、台账登记管理制度,切实加大对辖区民爆物品使用单位管理制度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共计检查民爆库房3家,涉爆从业人员25人,未发现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