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强化动态排查核实。15个乡(镇)履行属地监管责任,以139个村为单位,充分发挥网格员的职能作用,对全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不落一户、不漏一人拉网式排查,截至目前入村排查66次,全县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4人。
⑵强化审核认定流程。严格按照由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本人、近亲属或户籍地村(居)民委员代理提出申请——乡(镇)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入户调查——签订监护协议——县民政局确认——录入系统进行监管的流程进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审核确认,今年来,新审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4人。
⑶强化基本保障救助。建立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数据库,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正式纳入政府制度性救助体系,按照孤儿救助标准每人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金900元,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补助金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