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积极参与。通过“集中法律援助+日常法律援助”相结合,为农牧民群众开辟“绿色通道”,不断提升法律援助覆盖面。截至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件4人次,结案3件3人次,涉案金额38万余元。
⑵建章立制。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使用办法和法律援助范围,将法律援助对象从最低生活保障人群扩大至低收入人群,建立完善法律援助相关制度,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质效。截至目前,新纳入法律援助对象200余名。
⑶强化宣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强化法律援助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利用办公场所大屏幕、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等媒介,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截至目前,开展宣讲活动5场次,覆盖5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