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建机制。及时调整充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分级负责、一河一长”工作机制。截至目前,累计巡河1263次,累计巡查河长405公里。
⑵强督查。每月开展“四不两直”巡河暗访,实行清单式管理,销号式落实。今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505人次,车辆181次,发现并整改问题67个。
⑶重整治。坚持综合治理、常态管控双向发力,聚焦河湖“四乱”等突出问题,重拳出击,依法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查处河道非法采砂石案件2起,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金45万元;查处围湖造地、围垦河道案件4起,收回河滩地5.6亩用于集体护岸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