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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整改任务销号完成情况公示表
2018-12-26 08:20:30
来源:
州环境保护局
阅读数:
88次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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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1.乡城县冷龙沟饮用水集中水源地取水口上方300米处正在施工建房(民用),取水口旁30米处有炸药库。

2.道孚县道孚沟饮用水集中水源地未设定界标、警示标识。

3.九龙县八家铺子饮用水集中水源地未设定一级、二级界标、警示标识,未设置防护隔离设施。

4.巴塘县鹦哥嘴集中水源地一、二级保区界标、警示牌不完善,护栏网损坏严重。

5.理塘县喇嘛沟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界标、警示标识不规范,保护区防护网损坏严重,水量极小已不适合作为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未连接水厂。

 

责任单位

甘孜州人民政府

责任人

郑天强

联系电话

0836-2876930

整改目标

 

201811月底前,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完成保护区规范建设和环境问题整治。

 

整改措施

 

1.乡城县冷龙沟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上移300米,按程序调整水源地保护区,重新开展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建设。   

2.及时在道孚县道孚沟饮用水集中水源地保护区相关位置设置界牌、宣传牌、警示牌等,对破损的围栏进行修复。

3.及时在九龙县八家铺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设置网围栏和界牌、宣传牌、警示牌等标识标牌。

4.将巴塘县鹦哥嘴集中水源地取水口上移,重新划定水源地保护区,开展保护区规范划建设。

5.按程序上报省政府撤销理塘县喇嘛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一是乡城县将冷龙沟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上移300米,按程序调整了水源地保护区获得省政府批复同意(川府函[2018]144号),重新完成水源地保护区隔离设施、标识标牌建设。   

二是道孚县及时在道孚沟饮水源地保护区相关位置设置界牌、宣传牌、警示牌,对破损的围栏进行修复。

三是九龙县在八家铺子水源地下游沟口建设网围栏对上游进行隔离,设置了界桩、界牌、宣传牌、警示牌等标识标牌。

四是巴塘县将鹦哥嘴水源地取水口上移12.5公里的江巴顶村亚切拉沟,完成取水工程建设,重新划定水源地保护区获得省政府批复(川府函[2018]144号)同意,并完成保护区隔离实施和标识标牌建设。

五是理塘县按程序上报省政府撤销理塘县喇嘛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获得省政府批复同意(川府函[2018]144号)。

所有问题提前完成整改,确保饮用水环境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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