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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康定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成本信息公开
2019-06-10 02:11:03
来源:
州发展改革委
阅读数:
20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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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四川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强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弘毅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康定分公司提供的康定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成本资料进行了监审,现予公开。

一、经营者基本情况及项目

强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8月正式进驻康定市政环卫项目试运行,201311日与康定县市政局签订正式《康定县市政环卫承包合同》,合同执行期三年。2016年再次中标康定A标段环卫作业服务,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范围:规划区4平方公里+北门至亚拉沟30km×10m+污水处理厂至小天都20km×10m=450万平方米,201661日与康定市市政管理局签订5年承包合同。康定项目期间生活垃圾处理运行平均从业人员85人,期间生活垃圾平均年处理量3.12万吨。

成都弘毅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康定分公司于2016年中标康定B标段环卫作业服务,B标段: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范围:规划区2.5平方公里+阿尔卑斯至特警大队8km×10m+南郊至万利达修车厂4km×10m=262万平方米,201661日与康定市市政管理局签订5年承包合同。分公司康定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运行平均从业人员20人,期间生活垃圾平均年处理量1.24万吨。

二、成本监审的重要依据和遵循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固定资产折旧技术规范》、《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四川省城市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法律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遵循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开展成本监审工作。

三、垃圾处理监审的核定结果

根据康定市强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弘毅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康定分公司提供的成本及相关资料,于201811 28日至12 31日,对其2015 2017 年度康定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经营成本进行定价成本监审。现将成本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核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单位定价成本为177.18/吨。

四、核增核减说明

政策依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固定资产折旧技术规范》。对垃圾处理管理人员工资、固定资产折旧费、维修费、车辆使用费、水电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其他管理费用、其他费用进行核减;对垃圾处理用药、其他材料费进行了核增。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本次垃圾处理成本监审未考虑成本合理预期。

2、康定市强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弘毅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康定分公司对其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

3、本次成本监审数据仅为本次调定价作参考,不作他用。

4、本次信息公示时间为30日,欢迎社会各界在公示期内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联系方式:周永勤 0836-2834680

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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