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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启动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2019-08-23 02:38:35
来源:
州发改委
阅读数:
9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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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鲜果、畜肉和鲜菜价格上涨较多的影响,4-7月,我州居民消费价格指中的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分别为:6.2%、8.0%、6.5%、6.4%。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我州于8月19日启动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全州各县(市)特殊困难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发放临时补贴对象为全州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大中专(含高职、中职)在校学生。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计划9月10日前完成价格临时补贴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

月份

4

5

6

7

单位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19元

18元

15元

13元

(每人/月)

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家庭困难大中专(含高职、中职)在校学生

12元

11元

9元

8

农村低保

23元

21元

18元

15

城市特困集中供养对象

19元

18元

15元

13

城市特困分散供养对象

19元

18元

15元

13

农村特困集中供养对象

15元

14元

12元

10

农村特困分散供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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