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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公告进一步加强境外输入疫情防控工作
2020-03-19 02:00:18
来源:
《甘孜日报》社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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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新冠肺炎在境外呈快速扩散态势,面对这一新态势新变化,有效防范境外疫情倒灌输入,切实巩固我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昨(1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要求,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第11号公告,对境外入州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拿出“一切从零开始”的态度,持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打赢这场“外防输入”战役。

公告指出,入州之日前14 日内有国外(或境外)旅居史,从成都或其他口岸入境后转乘国内交通工具来(返)州的中国公民、外国公民,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无差别地执行我州疫情防控措施,主动接受检测站点体温检测、健康监测登记,如实报告身份信息、旅居史、入境目的等各类信息,并于进州首入县(市)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14 天,期间产生的费用将实行分类处理;对迟报、瞒报、漏报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外事和港澳事务办、卫健、公安、交通运输、机场、通信管理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畅通传输渠道,确保传播链有效阻断、传染源有效控制,严密筑牢“外防输入”坚实防线,坚决保障全州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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