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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0-09-08 08:58:58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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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

审计工作报告

2020828日在甘孜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甘孜州审计局局长 辛勤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州人民政府,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查。

根据审计法律法规和州委、州政府部署,州审计局组织对2019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自去年8月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以来,全州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川工作、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州中心大局,聚焦重大政策措施、重大资金、重大项目、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较好地发挥了审计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的职能作用。

一年来,全州审计机关共组织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397个,其中:州级75个,发现问题金额115.61亿元,促进增收节支2.54亿元,核减政府建设项目投资1.56亿元,提出审计建议并被采纳1297条,向有关部门移送违规违纪案件线索109件,16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审计情况表明,2019年度,在州委、州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和州政协监督指导下,全州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州委系列全会精神,紧扣州委总体工作格局,深入推进三创联动,梯度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奋力决战脱贫攻坚,财政管理和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经济质量和社会效益不断提升、发展趋势持续向好。

——持续推进三大攻坚,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全面构建金融风险防控政策框架体系,对风险管控和风险预警进行问责、通报和约谈,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制定出台《甘孜州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帮扶管理暂行办法》,筹集财政扶贫资金132亿元,当年脱贫31478人,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强力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制定森林资源管控四个最严制度和16条措施,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累计安排下达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各类补助资金19.06亿元,切实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设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和应急转贷资金,完善并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8条政策措施,健全民营经济统计监测、政策宣传、督查督办等制度,着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积极推进减税降费,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

——持续深化财税改革,切实保障重点领域支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削减一般公务支出,严格预算绩效管理,全力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持续加大民生投入,2019年全州保民生方面支出占比较上年提高6.97个百分点。

——持续加力审计整改,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机制,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意见》,积极贯通监督体系。相关县(市)、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着力强化规范管理。审计查出的问题已整改金额29.71亿元,推动建章立制33项。

一、州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州财政等部门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重点保障。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预算管理不够规范。

2019年,追加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1亿元未履行法定报批程序。

(二)预算执行有待强化。

1.清理盘活存量资金不够到位。截至2019年底,未及时清理盘活国库及财政专户结转两年以上资金15.05亿元,且以前年度收回存量资金再安排后仍有1.44亿元继续结转两年以上。

2.债券资金管理不规范。未在规定时限内拨付各县(市)债券资金8.46亿元,项目单位闲置超过一年债券资金0.21亿元,虚报债券资金支出0.38亿元。

3.部分支出执行进度差。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中有502项执行率为零,涉及7.39亿元;州本级特殊人群医疗救助及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结存较大、使用绩效不高。

(三)决算草案编制不够真实准确。

占用专项结转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亿元,非税专户及代管资金专户等各项非税收入0.44亿元未及时清理缴库。

(四)财政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1.违规新增暂付款。在2018年存量暂付款累计余额超支出规定比例的情况下,2019年继续新增3.28亿元。

2.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落实不够到位。未实现部门预算与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同步批复,部门绩效目标自查工作未全面完成。

二、县级政府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203月,实施了18县(市)政府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县(市)政府克服经济下行、结构性减税等因素,依法组织收入,不断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强化重点保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不够规范。

1.未按规定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6县(市)政府未出台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管理办法,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3县编制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时,有0.52亿元未细化到项目和单位;4县(市)未要求部门将2018年结转结余16.18亿元及2019年事业收入等0.20亿元编入年度部门预算。

3.部分资金下达不够及时。4县财政未在规定时限内将上级专项资金8.34亿元分配下达到相关部门或项目;个别县财政未在规定时限内批复年初预算和调整预算。

(二)执行制度不够严格,预算执行有待强化。

1.清理盘活存量资金不够到位。18县(市)未及时清理盘活国库及财政专户结转两年以上资金9.66亿元;3县未将政府性基金结转0.21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6县以前年度收回的存量资金再安排后仍有1.54亿元继续结转两年以上;个别县收回存量资金1.54亿元超过两年未安排使用;12个县(市)的95个部门存量资金1.75亿元未清理盘活。

2.违规安排使用财政资金4.24亿元。4县(市)使用上级专项转移及定向补助资金平衡财政预算4.13亿元;3县将预备费0.11亿元用于住房搬迁补助、城市公交车补助等经常性支出。

3.债券资金申报、使用及管理不合规。18县(市)债券资金6.49亿元闲置超过1年;5县未经报批或备案,改变债券资金用途0.72亿元;个别县使用新增一般债券资金0.63亿元平衡财政预算。

4.虚报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人数,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10县(市)民政部门虚报2018年至2019年冬春受灾人数,7县(市)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及物资0.04亿元闲置未发挥效益;3县(市)向非受灾人员发放救助资金或物资0.01亿元;30.03亿元物资未进行政府采购。

5.非税收入相关政策执行不力。9县相关职能部门应收未收部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个别县应收未收林地占用补偿费0.56亿元。

(三)决算草案编制不够真实准确。

1.决算收支不实。17个县(市)未及时清理入库各项非税收入4.60亿元;56个单位收取或代扣的0.21亿元未及时清缴入库;2县将企业定向扶贫捐赠0.05亿元列作非税收入;11县为完成支出进度考核,将财政资金26.45亿元转入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2.未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县未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78亿元。

3.部分决算数据不真实。2县少报、漏报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0.27亿元和2.86亿元;个别市人为调整决算报表中的其他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余额,决算数据不实。

(四)财政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1.暂付款消化管理不够规范。5县(市)财政未按规定建立国库(专户)暂付款管理台账或制定消化方案;2县对无法收回的2.45亿元借款未按规定列报支出或核销;4县违规向非预算单位或项目借款或垫付财政资金1.29亿元;2县向逾期未还单位再次借款0.77亿元;7县部分对外借款程序不规范。

2.暂付款清理消化不到位。7县(市)少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款1.26亿元;2县违规向非预算单位(国资公司)出借0.29亿元;4县长期未清理财政专户往来款项。

3.违规新增暂付款。8县(市)在2018年底暂付款已超支出规定比例的情况下,2019年以来继续新增暂付款10.28亿元。

4.部分财政存在支付风险。12县(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及其他负债类结转余额27.08亿元无资金保障。

6.支出绩效管理落实不够到位。2019年,8县(市)不同程度存在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落实不够到位、流于形式等问题。

三、州级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今年进一步深入开展州级一级预算部门数据分析全覆盖,重点对28个一级预算部门及下属单位开展了现场审计核查。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通过去年的数据分析和财政、审计共同开展培训,财务规范意识有所提高,核算和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过紧日子要求需持续用力。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问题偶有发生,办公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不够,项目经费列支基本支出较为普遍。

(二)存量资金清理盘活不到位。7部门结转结余资金382.3万元未及时清理上缴财政。

(三)预决算编制不完整、不规范。未将上年结转结余完整编入当年预算,未根据以前年度执行情况合理编制当年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预算;预算编制不细化,其他类支出占比较高;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合理,执行调整变动较大;决算编制不完整、随意调整决算报表数据等。

(四)预算级次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将应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对下补助资金编入本单位预算并实拨至县(市)级预算单位。

(五)培训费管理使用不规范。部分单位培训费管理使用标准不统一、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扩大支出范围等。

(六)涉企保证金政策执行还不到位。个别单位违规扣取审计保证金162.94万元,未及时清退投标保证金286.89万元。

此外,个别单位还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不充分、完工项目未及时办理结决算、在往来款中核算收支导致资金脱离财政监管等。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年来,全州共抽审295个单位、255个项目。审计结果表明,州委、州政府把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疫情防控等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和办法,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工作,促进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确保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6个州级部门和7县拖欠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91亿元未及时清理上报并纳入州县清欠台账,且2个州级部门和42019年新增拖欠0.49亿元。2个州级部门和3县部分项目超标准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2县继续收取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4.41万元。个别州级部门和3县未按期退还涉企保证金23.07万元。

(二)援企稳岗政策落实不够到位。2020年第一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分配不够科学合理,部分单位审核拨付困难企业稳岗补贴资金较迟缓,个别县职业技能提升资金使用缓慢,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行动相关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不符合条件企业和人员获得稳岗补贴、失业金等7.79万元。

五、专项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情况

(一)扶贫审计情况。

18县(市)扶贫政策及资金情况进行第四轮次全覆盖。审计结果表明,州委、州政府坚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深入实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统筹发展。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委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扶贫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截至2019年底,全州两不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三保障突出问题总体解决,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

今年的扶贫审计中,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审计发现问题已全部实现整改清零,脱贫攻坚成效巩固较好。

(二)资源环境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能够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效促进了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个别县防沙治沙工作推进不力,水土保持工作推进不到位,部分河(湖)长巡河督导不够,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管理工作推进滞后。个别单位执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不够,未发现和制止辖区内部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盗伐偷运和猎捕等行为;未有效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措施。

2.部分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不到位。个别县部分主体功能区建设任务未实施;部分资源管理和环境环保目标任务未完成;部分土地违规占用,基本农田划定不准确;川西高原生态脆弱区治理推进不够且部分项目建设成效较差,且未按设计实施,验收流于形式;木材管理不规范且处置收入79.19万元未上缴,违规指定种苗供应商且多支付54.3万元;饮用水源点后期管护不力,存在安全隐患。个别单位将约9.23万公顷采矿、村庄等生产生活区纳入国家森林公园,且获准调出后未按期完成总体规划;个别生态保护项目未按期完成。

(三)包虫病防治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州包虫病综合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及州级成员单位认真贯彻包虫病防治有关政策,制定出台《甘孜州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措施,有力推进了包虫病防治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

2017年包虫病综合防治攻坚战第二阶段的部分任务未完成;部分单位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个别项目推进缓慢,且超概算投资12.48%未书面报批;包虫病综合防治信息管理系统未达到预期效果等。

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全州审计机关对107个重点项目开展了结决算审计和审计复核、3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大部分项目业主能为参建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项目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逐步增强,对重点项目审计和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整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参建单位履职尽责不到位。由于相关单位未严格履职尽责4个项目资料严重缺失,3个项目未按期办理施工许可。

(二)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2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财评等,1个灾后重建项目总体进展不理想、推进缓慢,支出进度严重滞后,2个项目变更资料审批手续滞后,绿化、房建标段至今尚未招标,1个项目试验段分包手续不完善,1个项目部分计量资料未经监理单位审核,现场过程变更资料未及时完善等。

(三)工程造价管理和审核不严。17个建设项目虚增工程造价1.16亿元,部分中介机构审核结果存在重大偏差、最高误差率14.03%

(四)环保措施不到位。2个项目未组织环境保护验收,1个项目临时用地、弃土场等未恢复处治,1个项目弃渣侵占河道、临时用地协议资料不合规,1个项目违规使用林地2382.2亩。

七、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企业始终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国资国企改革要求,立足核心主业,不断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加快项目推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经营管理方面。个别物资采购未经公开招标;个别项目建设管理费超控制额较多,投资效益不高;个别项目已形成的前期资料归集不及时,部分已终止履行的合同善后工作不到位、退出机制不完备,预付44.25万元存在损失浪费风险。

(二)财务管理方面。个别公务接待不符合相关规定,部分费用开支依据不充分、手续不完善;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部分成本票据存在涉税风险;个别费用归集不完整;少计待摊投资712.92万元等。

八、审计建议

(一)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稳就业等有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度,确保已安排的疫情防控保障等资金和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加快释放政策红利。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特别是做好对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资金拨付和全程管理监督,推动政策措施尽快落地,确保资金到位、政策见效。

(二)全面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强化绩效意识,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制度规定,常态化开展绩效评价,推动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原则,严控新增财政借款和超财力安排支出,有效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优化支出结构,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盘活各类沉淀资金资产,保障重点支出。

(三)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落实摘帽四不摘重要要求,持续加大脱贫攻坚后续管理和监督力度,健全完善防止返贫机制,切实抓好产业培育和项目推进,着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加大规划设计、政策措施和资金项目的衔接,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平稳转型,促进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不断巩固深化脱贫攻坚成果。

(四)着力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完善常态化、制度化的跟踪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督促检查等监督有机贯通,不断增强监督合力。全面落实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情况 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机制,促进完善各领域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则,推动问题源头治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州委、州政府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自觉接受州人大监督,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深化治已病,防未病,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巩固和提升审计成果,为加快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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