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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20-11-13 01:24:28
来源:
州市场监管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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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州食品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小康决胜年”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全州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推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按照《甘孜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履职尽责,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加强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严格执行《甘孜州食安委工作规则》,充分发挥食安委成员单位职能。持续推进全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评议考核工作落实食品安全报告制度。将食品安全作为党委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内容。每年12月底前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总结提炼各地食品安全工作中好的做法,做好经验推广[各县(市)党委政府、相关州级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

持续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和农药减量控害技术,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减少兽用抗菌药使用量。严把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关,落实农业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指导农户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有关规定,防范农药残留超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制修订州级农业地方标准。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摸清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开展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持续开展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保护专项行动,完成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对获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食品经营者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完成率达到75%,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完成率达到100%。加强网络食品、网络订餐安全监管,督促第三方平台和入网商家依法经营,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公示率达到90%(州农牧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督促指导食品生产主体自查评价和问题整改,确保所有获证企业(除停产外)自查报告率达到100%。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督促做好保险承保理赔服务工作。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引导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开具合格证,明确主体责任,落实质量安全控制措施,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出基地、进入市场。督促粮食收储企业加强出入库质量把关。督促宗教场所及大型宗教活动落实食品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大型宗教活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率达到100%。在开展“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农村市场促销活动中,引导活动组织者把控所参展(销) 的食品及宣传资料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展示展销侵权及假冒伪劣食品。督促指导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等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州市场监管局、甘孜银保监分局、州农牧农村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民族宗教委、州商务合作局、州文化广电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生产经营环节全程监管

持续开展农牧区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和食品小作坊治理提升三年行动。持续推进农牧区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内容,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及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严控收购、储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持续推进产后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机构餐饮服务质量安全管理,落实养老机构餐饮供应全面持证经营(州市场监管局、州农牧农村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加强抽检监测,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加大重点区域、企业、品种、项目抽检监测力度,扩大抽检覆盖面,提高问题发现率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提高抽检效能。力争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年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100%,及时公布食品抽检信息。加强风险研判,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制度,进一步创新风险研判方式,完善预警交流机制。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工作,掌握风险点和隐患问题,及时发布,有针对性的整改提升,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做好网络舆情研判,及时发现、分析研判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做好舆情深度分析和风险研判预警。加强应急演练,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处置方案,落实每3年至少开展1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完善食品安全事件预警监测、组织指挥、应急保障、信息报告制度和工作体系,提升应急响应、现场处置、医疗救治能力[各县(市)党委政府、州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抓细抓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等违法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强粮油肉禽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持续开展食品安全领域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积极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探索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资格管理制度[各县(市)党委政府、州市场监管局、州农牧农村局、州林草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公安局、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助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以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为重点,发挥好“大市场”资源优势,主动参与、积极推进标准规范、品牌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秩序规范和市场拓展等各项工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加大服务指导力度,促进食品产业电子商务经营者加快发展。加大优秀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优质品牌农产品培育力度,推进优势特色产业和现代农业园区冷链物流设施设备建设。实施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牧区综合示范,引导企业在乡镇和农牧区建设升级服务网点。积极支持有条件能力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申报食品安全监测与风险评估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开展食品安全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各县(市)党委政府、州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构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

强化舆论监督,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和新媒体等媒介,加大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曝光力度,推动食品安全工作有效落实。多措并举提升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持续推进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活动,总结推广创建经验。巩固泸定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做好九龙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复审评价验收和康定市、甘孜县第三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迎检工作。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培养学生健康观念和健康生活方式。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加强对食品企业、法人和从业人员法律宣传,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不断增强遵法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完善投诉举报和奖励机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内部知情人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市)党委政府、州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基础建设

健全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重点支持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和农产品抽检、信息平台监管能力建设及农产品执法信息化建设,保障监管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必需的经费和装备。按照“放管服”和“证照分离”的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生产许可流程,简化许可程序,优化许可事项,完善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机制。贯彻落实《四川省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指导县(市)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规划建设,持续抓好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处置工作,探索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健全以州级检验机构为骨干、县级检验机构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立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逐步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牧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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