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item.columnName}}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第8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2020-12-19 05:16:44
来源:
州住建局
阅读数:
82次
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提示: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全省2016年约82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没有得到无害化处置,农村生活垃圾未无害化处置、临时堆场不规范等问题比较普遍(省整改任务第八十三项,州整改任务第二十三项)

责任单位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

谭成

联系电话

2833648

整改目标

提高城镇生活垃圾和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

整改措施

1.2018年6月底前,制定甘孜州县城生活垃圾未无害化处置治理方案,开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治内容、时间节点。到2019年12月底,城市(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5%。

2.2018年6月底前,开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治内容、时间节点,制定甘孜州农村生活垃圾、临时堆场等未无害化处置治理方案。到2019年12月底,全州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提高城镇生活垃圾和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

1.完成《甘孜州城乡垃圾处理规划及技术方案》编制。全州18个县分别开展县城生活垃圾未无害化处置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制定县城活垃圾未无害化处置治理方案。2020年全州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7.66%。

2.完成《甘孜州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标准化建设和转运设备规范配备实施方案》制定,实施1360个村垃圾收集设施和准运设备规范配备建设。 全州18个县分别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临时堆场等未无害化处置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制定农村生活垃圾、临时堆场等未无害化处置治理方案。2019年全州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8.8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