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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整改任务第八十项)整改任务整改公示
2020-12-30 06:56:09
来源:
州督查办
阅读数:
8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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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全省2016年医疗废物产生量7.22万吨,其中规范处置仅4.77万吨(省整改任务第八十项)。

责任单位

甘孜州人民政府

责任人

肖友才

联系电话

0836-2876930

整改目标

到2020年建成甘孜县、乡城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整改措施

2018年6月底前,甘孜县完成项目推进方案,明确项目推进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等;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甘孜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选址、环评、立项等前期工作;2019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招投标并进场施工;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

2.2018年6月底前,乡城县完成项目推进方案,明确项目推进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等;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乡城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选址、环评、立项等前期工作;2019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招投标并进场施工;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根据项目建设要求,于2020年11月完成甘孜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并于2020年12月启动运行。

2.根据项目建设要求,于2020年11月完成乡城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并于2020年12月启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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