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由于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有关地方政府职责履行不到位,四川省“十二五”有关规划确定的81个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仅完成17个,计划新增的12496公里污水管网,实际只完成54%,29个县城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省整改任务第二十六项、州整改任务第九项) |
责任单位 |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责任人 |
谭成 |
联系电话 |
2833648 |
整改目标 |
2019年底,全州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70%。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行业监管机制,强化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
整改措施 |
1.在三年建设期间,各县(市)2018年-2020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资金原则上按不低于50%的比例安排用于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州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原则上按不低于50%的比例通过直接补助、激励奖补、营运补贴等方式支持全州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2.2018年6月底前,州出台落实《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的具体实施方案;2018年12月底前,完成13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对已建的污水处理厂进行规范化管理并投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丹巴、九龙、雅江、理塘、乡城、得荣、巴塘、道孚、炉霍、甘孜、新龙、白玉、德格、石渠、色达15县污水管网158.4公里。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全州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77.42%,强化运行管理,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1.2017年9月,州人民政府州出台落实《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的具体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并印发了《甘孜州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甘办发[2017]46号),实施项目49个,目前已完成建设。 2.完成九龙、雅江、道孚、炉霍、德格、白玉、石渠、色达、巴塘、新龙、乡城、得荣、理塘13个污水处理厂建设,全州已建成污水处理厂通过公开招标第三方污水处理运行机构进行规范管理。完成完成丹巴、九龙、雅江、理塘、乡城、得荣、巴塘、道孚、炉霍、甘孜、新龙、白玉、德格、石渠、色达15县污水管网236.3公里。其中,丹巴21公里、九龙15.9公里、雅江9.3公里、理塘28.5公里、乡城5.4公里、得荣20.8 公里、巴塘15.6公里、道孚24.5公里、炉霍21.3公里、甘孜19.8公里、新龙15.5公里、白玉14.4公里、德格9.3公里、石渠15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