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民宗委《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0〕164号)精神,下达我州2021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81928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12317,0836—2822946;
意见收集人:王俊,电子邮箱:382888442@qq.com;通讯地址: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向阳街113号。
附件:关于2021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分配结果的公告
甘孜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
附件:
关于2021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分配结果的公告
单位:万元
序号 |
资金来源 |
资金分配 |
备注 |
|||||||
资金类型 |
合计 |
其中(层级) |
公告比例 |
公告日期 |
分配日期 |
|||||
中央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
合计 |
81928 |
81928 |
|
|
|
|
|
|
|
|
1 |
扶贫发展 |
73611 |
73611 |
|
|
|
康定市4874万元,泸定县2994万元(含海管局567万元),丹巴县3440万元,九龙县3045万元,雅江县3234万元,道孚县5150万元,炉霍县4937万元,甘孜县4782万元,新龙县3947万元,德格县5230万元,白玉县4631万元,石渠县6640万元,色达县3134万元,理塘县6332万元,巴塘县3727万元,乡城县1683万元,稻城县2776万元,得荣县3055万元。 |
100% |
2021年1月14日 |
2020年12月30日 |
2 |
以工代赈 |
5567 |
5567 |
|
|
|
康定市256万元,泸定县263万元,丹巴县288万元,九龙县254万元,雅江县267万元,道孚县322万元,炉霍县351万元,甘孜县345万元,新龙县360万元,德格县345万元,白玉县284万元,石渠县366万元,色达县328万元,理塘县322万元,巴塘县282万元,乡城县299万元,稻城县280万元,得荣县355万元。 |
100% |
2021年1月14日 |
2020年12月28日 |
3 |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
2750 |
2750 |
|
|
|
康定市151万元,泸定县141万元,丹巴县323万元,九龙县156万元,雅江县118万元,道孚县121万元,炉霍县138万元,甘孜县170万元,新龙县132万元,德格县164万元,白玉县194万元,石渠县165万元,色达县154万元,理塘县127万元,巴塘县117万元,乡城县131万元,稻城县122万元,得荣县126万元。 |
100% |
2021年1月14日 |
2020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