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以工代赈)资金计划的通知》(川发投资〔2021〕67号)精神,安排我州省级财政专项扶贫(以工代赈)资金900万元,本次共安排省级财政专项扶贫(以工代赈)资金900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倾斜支持原国家贫困县和深度贫困县,重点支持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大力推广以工代振方式,鼓励开展以工代赈资产折股量化分红试点,有效巩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成果。根据项目建设相关要求,拟在九龙、乡城、稻城3县实施3个项目,具体项目如下。
一、九龙县子耳乡庙子坪村300万元。用于新建路0.1公里;修建桥梁一座,长24延米;新建灌溉渠4公里;新建蓄水池2口,容积为10立方米;实施院坝硬化5000平方米;修建堡坎600米、总方量2200立方米;修建排污沟200米。
二、乡城县然乌乡热麦村300万元。用于修建灌溉管道2.2公里;修建蓄水池1口,容积100立方米,改善灌面200亩。
三、稻城县省母乡茶花村300万元。用于小流域综合治理0.04平方公里。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甘孜州财政局(0836—2833483)、甘孜州扶贫开发局(0836—2831707)
甘孜州财政局 甘孜州扶贫开发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