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评选推荐工作部署,经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并经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初审,确定全州118个集体、159名个人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初步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至24日。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初步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反映相关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举报电话:0836—2835418
通信地址:甘孜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康定市向阳街113号)
邮政编码:626000
甘孜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