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大力表彰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全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并经四川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专项工作办公室(甘孜)初审,确定全州3个集体、5名个人为四川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至27日。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反映相关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举报电话:0836—2832751
通信地址:康定市炉城镇光明路136号州财政局(州金融工作局)608办公室
邮政编码:626000
拟推荐四川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甘孜藏族自治州公安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孜监管分局
中国人民银行甘孜州中心支行金融稳定科
拟推荐四川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邹家凌 甘孜州农牧农村局总经济师
谢达波 中共甘孜州委网信办科员
倪 瑶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孜监管分局副科长
刘 莹 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四级法官助理
赖 三 甘孜州康定市人民法院一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