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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电商营商高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11-21 06:47:00
来源:
州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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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电商营商高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办发〔2020〕4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甘孜州电商营商高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


甘孜州电商营商高地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电商创新创业便利化、制度化改革,持续优化电商营商环境,根据《四川电商营商高地建设总体方案》,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省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最新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提升效率、优化服务,根据“改革创新、对标先进、统筹联动、试点先行、产业带动”的要求,提出优化电商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全面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助力全州“4+6”现代服务业体系、“6+1”绿色现代工业体系和“10+2”现代农业体系建设。力争到2022年,电商营商环境水平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流程再造取得实效,全州电商交易规模达80亿元,网络零售额达70亿元,跨境电商发展取得突破。

二、重点任务

(一)创新企业登记注册方式。全面提升电商经营者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服务功能,推广智能终端“营商通”APP,2020年底前将全州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1个工作日以内。推进“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为电商领军企业、连锁企业实现“总部+生产+物流”多基地一体化发展创造便利化条件。允许企业名称登记、经营范围使用反映新业态特征的用语。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开办、银行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公安局、州税务局、州财政局、人行甘孜中心支行,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创新“一表通办”制度。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优化审批流程,统一梳理电商企业从工商注册到开始经营全流程的审批事项。围绕企业开办、投资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等领域理清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要素、应交材料、结果证照之间的共享复用关系图谱,清理涉企办事证明文件,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简化网络文化经营、软件企业认定等许可证的申办及年检。到2020年底推出电商企业专项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实行“一表申请、统一受理、并联审批、统一出证”全链条“索引式”办事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州行政审批局、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州商务合作局、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州经济信息化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精简纳税流程。简化纳税人办税流程,压减纳税人涉税资料四分之一以上。推行实名办税,继续积极推行电子发票,简化发行流程,出台纳税人“全程网上办”和“最多跑一次”清单。推广云闪付、微信支付、支付宝等多渠道智能化缴税平台。将办理补采集税务登记信息改为信息确认,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一次办结多项涉税业务。〔责任单位:州税务局、州商务合作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构建基础配套支撑体系。整合建立电商产业集中区,推动各县(市)在已建成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叠加电商示范基地、产业功能区及孵化器功能。推动互联网平台与工业、农业生产深度融合,鼓励新场景、新业态应用。完善大数据统计监测机制,加速数据流动共享。〔责任单位:州商务合作局、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牧农村局、州经济信息化局、州邮政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统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促进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办理程序,优化审批、备案手续,压缩办理时间。将快递仓储、分拣配送等环节的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将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引导快递物流企业依托康定、理塘、甘孜等节点县(市)优化快递物流网络,强化康北、康南、康东区域电商快递物流枢纽功能。支持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支持快递物流企业在松茸、青稞等重点农牧产品产区完善网点,形成农产品冷链物流网络体系。深化县域末端仓储物流建设,加快形成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网络,积极打造标准化县域双向物流服务体系,采用“邮快合作”“快快合作”“交邮合作”等多种方式推进快递下乡,打通到村物流最后一公里。加快绿色包装推广应用,支持智能包装技术创新,实现简化、减量包装。〔责任单位:州邮政局、州商务合作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经济信息化局、州交通运输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构建低成本运营体系。鼓励各县(市)对州级以上(含州级)示范基地、产业园区、孵化器的电商企业以及省级以上(含省级)电商示范企业(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给予扶持政策。原则上各县(市)至少重点建设1个政策集成、要素集聚、功能集合和企业集中的电商产业园区。〔责任单位:州税务局、州商务合作局、州邮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构建财金创新供给体系。积极争取省电商股权基金,联动社会资本,强化市场化运作。州级财政统筹专项资金,对州政府确定的相关重点产业,在试点示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分级激励。〔责任单位:州财政局、人行甘孜中心支行、州商务合作局、州邮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构建精细公共服务体系。依托各县(市)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逐步构建起集法务咨询、品牌推广、产销对接、双创孵化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商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支持有广泛网点、服务能力强的银行等全国性机构,作为代办、担保、服务机构,围绕电商企业开展远程注册、缴税、开票、开户等基础服务,打造高效、快捷、易用的企业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州商务合作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税务局、人行甘孜中心支行、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构建柔性人才引培体系。支持电商人才申报“天府万人计划”“康巴电商菁英人才”。研究制定电商人才评价认定管理办法,将电商人才(团队)纳入州人才工作重点和全州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对符合要求的高层次电商人才,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创业扶持、资金资助等优惠政策。鼓励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及创业青年积极参加甘孜州创新就业大赛。加大对中小微电商企业人才支撑,挖掘和培育县域电商骨干人才。〔责任单位:州人才办、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州商务合作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实施市场开放工程。鼓励发展“玩转甘孜”系列平台经济新业态,大力推广应用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重点推进与“圣洁甘孜”酒、肉、茶、果、蔬、粮、油、药、菌、水及旅游等优势行业跨界融合融通,着力培育一批产业链数字化、云端化、智能化的领军平台。加快培育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培育新场景应用示范,发展数字商务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新技术,培育一批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的数字商务企业。〔责任单位:州商务合作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农牧农村局、州经济信息化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一)实施区域协同创新工程。鼓励各县(市)根据发展定位,加强横向协作、纵向联动,构建优势互补、资源互通的电商协同发展生态机制。深化对口援建合作,加强与广东对口支援和省内对口帮扶等地区的合作。〔责任单位:州商务合作局、州发展改革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二)实施创新示范工程。在康定、泸定、稻城等具备条件的重点县域(集聚区)开展电商示范基地建设,建设区域电商中心,形成一批典型经验和模式,并逐步推广。〔责任单位:州商务合作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税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三)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探索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在线电子数据取证等先进互联网技术应用,构建以信用归集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失信惩戒为重点的新型监管服务机制,推动精准监管、协同监管。推进社会共治,指导电商、物流等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引导电商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从事电商业务经营主体按国家电商经营者登记有关规定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责任单位:州商务合作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司法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四)建立公平竞争保护机制。鼓励开展第三方信用评价等信用服务,建立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制度。推行电商主体身份备案公示,督促电商经营者主动亮照亮标。畅通政企常态化沟通渠道,推进电商重点企业(项目)库建设,实行动态跟踪管理。注重信用信息安全,妥善储存用户数据。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网络传销、违规促销、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综合运用行政指导、约谈、通报、预警等手段,督促电商平台履行社会责任。坚持宽严相济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轻微的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任单位:州商务合作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州法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组织实施

(一)健全推进机制。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协同推进改革创新,鼓励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经验制度化,可直接实施的,尽快落地见效。建立和完善促进电商营商高地建设联络机制和省、州重点电商企业联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方案实施和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有关问题。

(二)强化评价问效。发挥专业行业商(协)会等积极作用,营造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打造协同创新改革生态链,健全重大涉企政策征求企业、行业商(协)会意见机制。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中事后监管、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对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社会反响好的县(市),优先选择作为改革试点地区。

(三)注重宣传推介。积极探索、及时总结符合民族地区电商营商环境建设实际可复制推广经验,加大优化电商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力度,对条件成熟经验及时在全州复制推广。加大对外合作推介力度,充分利用国内外相关大型活动,加大营商政策宣传,不断提高甘孜电商营商环境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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