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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整改方案》的通知
2021-01-29 08:01:16
来源:
州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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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甘孜州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整改方案》的通知

甘办发〔2021〕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省属有关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州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甘孜州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


甘孜州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整改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督导组相关要求和省州森林草原防灭火系列决策部署要求,分析当前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促进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坚决遏制输配电设施引发火灾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查找“1.3”塔公草原火情暴露出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林牧区输配电设施“再排查、再整治”专项整改。建立健全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工作机制,精准发力,压实责任,严防因输配电设施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坚决打赢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防控攻坚战。

二、整改事项及分工

(一)思想认识及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贯彻落实省上防灭火工作新要求不及时,导致整治工作距离新要求落地还存在较大差距。

整改措施:1.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根本问题是指导思想问题”和“绝不能屡屡重蹈覆辙”的郑重告诫,落实国务院督导组相关要求和省、州森林草原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政策法规宣讲力度,坚决落实省、州《森林草原防火命令》,深刻认识抓好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主动作为,创新举措,持续用力,严防死守,从思想上真正警醒起来、在行动上坚决落实下去,做深做细做实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两条底线”,用实际行动检验践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政治担当。

牵头单位:州经济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州公安局、州林草局、州应急管理局、海管局、亚管局、海子山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国网甘孜供电公司、德格格萨尔电力有限公司,中石油甘孜分公司、中石化甘孜分公司,各发电企业、独立供区、用户专线等其他产权主体。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完善组织架构。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体制机制的通知》(川办发〔2020〕81号)要求,成立“甘孜州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承接原“甘孜州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组”职能职责,各县(市)同时完成相应的组织机构调整,进一步明晰职责分工。一是州隐患排查整治组职责。州经济信息化局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健全通报制度,强化与领导小组及其他专项整治工作组的沟通衔接,确保工作整体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相关部门、各县(市)抓好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落实,督促相关单位充分考虑防火、安全等因素,严格落实输配电设施线路规划、设计、管理等标准。州林草局在电力通道和保护区建设、清理采伐林木、隔离带建设等方面支持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积极配合电网企业解决好“树线矛盾”。州公安局要配合各县(市)政府、输配电设施主体开展林牧区输配电设施通道清理,对损坏电力设施、蓄意阻挠通道清理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管控和末端治理。国网甘孜供电公司、德格格萨尔电力有限公司、其他产权主体、独立供区及各发电企业是通道清理和隐患整治的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在开展问题隐患整改的同时,再排查再梳理,全方位无死角查找问题隐患,立行立改,边查边改,拉单列条,按期销号。中石油甘孜分公司、中石化甘孜分公司及其他产权主体加油、加气站要再次对全州林牧区周边加油站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对靠近森林草原的加油站点等规划建设情况开展“回头看”,特别是加油站周边易燃物清理以及林牧区的安全间距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对存在的风险隐患列出清单,及时整改、搬迁、关停,坚决杜绝加油站隐患引发的林牧区火灾。各森工企业要突出重点,分片区、分山头落实管护班组、管护人员的巡山护林、隐患排查责任,全覆盖、无遗漏开展防火隐患特别是林牧区输配电设施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发现的输配电设施隐患,要及时向所在县(市)经信部门、电力部门和乡镇报告,森工企业及时砍伐隐患林木,督促电力部门立即更换维修电力设施,开辟安全通道,彻底消除隐患。同时要加强与所在县(市)、乡(镇)、村组互通信息、强化沟通、明晰责任,提前做好各项联防工作。三是县(市)属地责任。落实县(市)政府组织、协调、督促责任,为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整治创造条件,抓好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要求,强化林业、经信、应急、公安等部门联动配合,形成县、乡、村三级工作责任与协同体系,建立长效机制,支持电力企业依法依规治理线路通道内树线隐患,探索森林草原防火隔离带、防灭火通道和电力线路通道共建发展模式,整合各方力量促进“树线矛盾”有效化解。海管局、亚管局、海子山自然保护区管委会既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又要落实好属地责任,切实履行景区隐患整改、工作督查、日常巡护职能职责,将每个山头、每片林区、每条线路的排查、整改、巡护、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对树线距离不够的,该砍伐的林木必须砍伐,该维修更换的设施必须维修更换,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和林区、线路巡护责任落地落实。

牵头单位:州经济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州公安局、州林草局、海管局、亚管局、海子山管委会,国网甘孜供电公司、德格格萨尔电力有限公司,中石油甘孜分公司、中石化甘孜分公司,各发电企业、独立供区、用户专线等其他产权主体。

完成时限:已完成,长期坚持。

严格执行责任制。围绕建立高位推动群防群治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按照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对照“三张清单一项承诺书”要求,州与县(市)经信局,州县经信局与同级责任主体企业,国网甘孜供电公司、德格格萨尔电力公司、发电企业及各县(市)辖区内独立供区、用户专线等其他产权主体作为专项整治的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国网甘孜供电公司要与县(市)公司、乡(镇)供电所、运营维护单位层层签订承诺书;县(市)电力公司要对辖区内所有供电站所、服务外包企业、发电企业、县(市)独立供区、专线用户及其他电力设施产权主体签订《输配电设施防灭火工作末端发力终端见效隐患排查整改和管护巡查责任书》,要将每条线路、每个设施明确到具体的管护班组、管护人员,落实巡线员分段包线巡线管护责任,建立巡护责任台账和管护记录台账并报县(市)经信部门,坚决把各项部署落实到最基层最末端。健全政企、地企、专群联防联动机制,县、乡镇、村按照“输配电设施防火属地同责”的原则,全面推行基层供电所、加油站与所在乡镇建立联防联动、群防群治工作机制,组织村民对属地林牧区输配电设施开展协同巡视,推动州、县(市)、乡(镇)、村上下联动、同步发力履行协同责任。在全面深入开展问题隐患整改的同时,再排查再梳理,全方位无死角查找问题隐患,立行立改,边查边改,拉单列条,按期销号,做到信息共享、互防互救、协同救援、科学应对。充分应用“两书一函”和“红黑榜”制度等工作方式,加大明查暗访力度,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重点检查各地体制机制调整完善、森林草原防火命令执行、前期督导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对重要火情和重大隐患及时进行通报,对工作推动滞后、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及时进行预警提示、约谈。

牵头单位:州经济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州林草局、海管局、亚管局、海子山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国网甘孜供电公司、德格格萨尔电力有限公司,中石油甘孜分公司、中石化甘孜分公司,各发电企业、独立供区、用户专线等其他产权主体。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停电避险方面存在的问题。对高海拔地区因恶劣环境、复杂气象可能造成线路故障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风险预判估计不足,避险机制不健全、仍需完善。

整改措施:4.落实停运避险措施。电力企业与州、县(市)气象局加强信息共建共享,通过加装风速、温度等微气象设备增强天气预警能力,及时掌握灾害性气象信息。完善电力线路防范风灾停运避灾避险处置机制,落实“一站一案”、“一线一案”要求,明确各级人员责任,细化预案操作流程。根据涉险线路风险等级、设备安全状况、气象预警等综合因素,全面统筹,合理评估,统一安排,分区域、分时段因地制宜主动采取停运避险措施。35千伏及以上发输配电线路及设施的停运避险操作由州级电力企业全面管理;10千伏及以下发输配电线路及设施的停运避险操作由属地运维单位管理,并落实专人负责。严禁对110千伏及以上等级的电力线路随意停电,不要大范围长时间拉闸停电。电力企业做好停电避险用户告知,属地政府加强停电避险防火宣传。

牵头单位:州经济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林草局、海管局、亚管局、海子山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州气象局,国网甘孜供电公司、德格格萨尔电力有限公司,各发电企业、独立供区、用户专线等其他产权主体。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隐患排查整治方面存在的问题。高火险区输配电设施隐患整治不彻底,仍有一些偏远林区存在穿越林牧区电力线路,架设标准偏低、部分小水电输配电设施老化等隐患。

整改措施:5.从严从实排查整治。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的要求,落实“一问题一登记、一类别一台账、一整改一销号”机制。针对35千伏及以上发输配电线路可能形成火源点的发热缺陷及对地安全距离不足的隐患;10千伏及以下发输配电线路导线断股、电杆倾斜、瓷瓶破损、金具老化的隐患;配电台区变压器、断路器、跌落式熔断器等柱上设备接头发热的隐患,组织供电企业、发电企业、各县(市)独立供区、专线用户,立即开展输配电线路通道、设备本体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排查国网甘孜供电公司和德格格萨尔电力有限公司高风险区域以及其他地方电网和小水电站输配电设施、农网改造10KV及以下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彻底排查设计、管理、预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开展引发森林火灾风险评估,制定分级管控机制,限期完成隐患整改。对部分档距过长、弧垂过大的电力线路,必须通过紧线减弧、增加杆塔、增设绝缘分离棒、加装防震锤等措施,扩大对地安全距离,减少摇晃碰线风险,增强穿越林区线路抗风险能力。特别要高度重视非国网公司产权主体的小水电站上网线路、小水电直供线路、中小企业用电线路以及穿越林区的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输配电线路存在的安全隐患,对隐患线路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同标准开展排查整治,对拒不整改的,严格落实拉闸停止上网、停止供电强制措施,直至整改合格为止。对于高风险地区、特殊气象环境区域,强化供电设备巡检,提高安全设计标准。

牵头单位:州经济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州林草局、州公安局、海管局、亚管局、海子山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国网甘孜供电公司、德格格萨尔电力有限公司,各发电企业、独立供区、用户专线等其他产权主体。

完成时限:高风险地区于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其他风险地区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

6.落实落细通道清理。针对林下及周边易燃物清理不彻底的问题,林草部门利用现有电力线路通道,以“倒树距离”为原则,规划设置防火隔离带、防火通道。电力企业与林草部门加强协作,建立长效机制,按照《甘孜州林牧区输配电设施通道清理标准》,有效化解“树线矛盾”。在规定时限内,对通道内树障、易燃物进行再次清理,全面消除与线路垂直距离、风偏距离不足的树线隐患。针对线路下方安全距离不足、线路附近可燃、易燃物堆积等情况,要及时采取修枝断梢、清除易燃可燃物等手段进行治理,通道砍伐后要及时做好林木、可燃物的清理,避免形成新的隐患点。城乡区、公路两旁树线不满足安全距离的,采取修枝、消尖等整治措施;重点区域按规定建设防火隔离带,必要时采取隔离搬迁措施,坚决确保重点目标和设施安全。

牵头单位:国网甘孜供电公司、德格格萨尔电力有限公司,各发电企业、独立供区、用户专线等其他产权主体。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州经济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林草局、海管局、亚管局、海子山自然保护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7.对标对表设计规范。从严要求各电力企业落实林牧区输配电线路规划、设计、管理标准,确保在建设环节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和同步验收林牧区输配电设施。加快升级改造,合理划分供电区域,提升供电可靠性;优化线路设计,避绕火灾隐患较高区域;确实无法避让时,采用加高杆塔跨越高度、增加杆塔减小档距、低压线路采用绝缘线、加装在线监测装置等方式提高建设标准,在条件具备的区域优先沿林区防火通道、防火隔离带走线,从源头防止火灾隐患的产生。

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经济信息化局、州林草局、海管局、亚管局、海子山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国网甘孜供电公司、德格格萨尔电力有限公司,各发电企业、独立供区、用户专线等其他产权主体。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智能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运用智能手段提升治理能力空间还需进一步挖掘。依托视频监控、无人机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提升隐患排查整治能力的空间潜力依旧很大。

整改措施:8.提升智能化治理手段。运用卫星遥测遥感、视频图像在线等技术,预防监测火灾火情。对重点区域、重要设备、重点部位,采用无人机巡视、红外测温、超声波检测等科技手段,提升智能化运维质效。加大输配电设施隐患治理科技投入,加装一二次融合智能柱开、应用导线绝缘化等方式,提升设备本质安全水平。

牵头单位:国网甘孜供电公司、德格格萨尔电力有限公司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州经济信息化局、州气象局,各发电企业、独立供区、用户专线等其他产权主体。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五)应急处置方面存在的问题。火灾应急处置预案不完善,信息报送机制不健全,应急处置能力待加强。

整改措施:9.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结合当前形势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应急预案,细化应急处置措施,健全区域协调联动和协作支援机制,梳理输配电设施火灾处置流程,细化目标和任务,切实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大力开展实战演练,进一步提高协同实战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畅通信息报送、完善报告和事故处置机制,确保发生火情后,专家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科学研判起火原因。

牵头单位:州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州经济信息化局、州林草局、州公安局、海管局、亚管局、海子山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国网甘孜供电公司、德格格萨尔电力有限公司,各发电企业、独立供区、用户专线等其他产权主体。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履责。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始终抓住关键重点,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联防联控工作合力,筑牢织密输配电设施防火安全防线,坚决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二)强化措施,真抓实改。各责任单位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风险意识,迅速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行立改,建立火灾风险分级治理机制,执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落实。

(三)科学调度,迅速反应。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并启动应急响应。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坚决防止和避免信息报送不及时事件发生。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备勤和装备物资准备,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

(四)严肃纪律,逗硬问责。实行最严格的督导机制,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常态化实地核查核实问题整改成效。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度滞缓的,充分运用“两书一函”强化督促落实。逗硬落实失职追责制度,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排查整治不到位、敷衍应付整改的,坚决依法依纪从严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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