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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州级工业集中区评定办法(试行)》和《甘孜州工业集中区建设指南》的通知
2021-01-29 07:52:45
来源:
州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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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甘孜州州级工业集中区评定办法(试行)》和《甘孜州工业集中区建设指南》的通知

甘办发〔2021〕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

经州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甘孜州州级工业集中区评定办法(试行)》和《甘孜州工业集中区建设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


甘孜州州级工业集中区评定办法(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快构建“6+1”绿色现代工业体系,规范工业集中区的设立及管理,实现工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结合我州工业集中区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业集中区,是指在甘孜州行政辖区范围内,经州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集中区。

第三条  我州属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必须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适度推进工业集中区建设,工业集中区的建设必须符合生态环保的总体要求。

第四条  州级工业集中区的设立,应当遵循区域布局合理,集中区功能完善,主导产业突出,特色产业错位发展的指导原则。

第五条  评定为州级工业集中区,集中区新增财政收入,五年内全部补助用于集中区,专项用于集中区建设。工业产业发展资金重点向州级工业集中区倾斜,重点支持州级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

第六条  州、县(市)各级经济和信息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级工业集中区的综合协调、监督管理、指导服务等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协助做好工业集中区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章 州级工业集中区的设立、调位、撤销

第七条  州级工业集中区的设立标准分别从集中区发展总体水平、可持续发展能力、生态绿色发展水平、集中区发展基础环境、集中区发展基础安全水平5个方面进行测评。满分为100分,80分及以上可评定为州级工业集中区,新进州级工业集中区每年度评定1次,每年10月之前开展州级工业集中区评定工作。

(一)发展水平(分值40分)

1集中区土地(分值6分)。集中区规划建设和建设用地应纳入城镇统一规划管理,具有明确的四至范围,四至范围必须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不得存在土地低效利用、闲置浪费等问题。

2集中区规模(分值14分)。集中区工业总产值达1亿元(含1亿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1亿元(含1亿元)以上、企业户数达10户(含10户)以上、规模以上企业达2户(含2户)以上,工业营业收入应占所在县(市)工业营业收入的10%以上,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3产业集中度(分值5分)。要突出区域产业及资源优势,重点围绕食品饮料、中藏医药、特色加工、新兴产业等,明确1-2个具有本地优势的主导产业。工业集中区应具备较高工业集中度,主导产业产值应占集中区总产值的60%以上或主导产业增加值占集中区工业增加值的50%以上。

4发展质量(分值6分)。亩均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化率等相关指标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执行,集中区对当地经济发展能够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的作用。

5品牌创建(分值5分)。统筹运用“圣洁甘孜”区域公共品牌,积极创立企业品牌、产品品牌,进一步塑造集中区品牌。每年参加州级以上各类展示展销活动不少于2次。

6社会贡献(分值4分)。将工业集中区打造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要实践基地,鼓励建立扶贫车间,积极吸纳本地人员就业,工业集中区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150人(含150人)以上。

(二)可持续发展能力(6分)

1发展潜力(分值3分)。集中区近3年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速达10%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9%以上,税收年均增速达2%以上。

2技术创新(分值3分)。集中区内企业与州级以上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建立产业经济合作关系或单独设立企业研究机构,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室),近3年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产品2项以上。

(三)生态绿色发展水平(分值20分)

符合国家、省、州对自然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的有关规定,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好,近3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安全生产事故和土地违法案件。

1消耗水平(分值5分)。集中区通过设定国家、省、州企业内部标准,实现对企业实际生产指标数据和能源统计,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在控制值内,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在控制值内。

2排放水平(分值5分)。集中区严格按环境保护排放标准排放,单位生产总值废水排放量应在控制范围内,集中区应具备防污、控污、治污等配套设施。

3综合利用(分值5分)。集中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应在控制范围内,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应在控制范围内。

4环保准入机制(分值5分)。切实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执行《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四川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第一批)(试行)》等要求,支持发展绿色生态循环经济。

(四)集中区发展环境(14分)

1基础设施(分值4分)。集中区应具备供水、排水、电力、道路、通讯等必要设施和平整的土地条件,完成“五通一平”以上建设,应具备雨污分流系统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具有工业废物收集处理系统,并配套公共服务平台。

2管理服务(分值4分)。州级集中区应具有经州级人民政府同意的批准文件,独立的管理机构和专(兼)职人员,应具有独立核算能力的平台公司,按季度及时报送经济指标。

3规划布局(分值3分)。已纳入全州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且符合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现行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编制有集中区建设总体规划,集中区规划应与国土空间规划,甘孜州工业集中区规划、甘孜州区域产业布局等统筹衔接,集中区功能板块设置合理。

4政策支撑(分值3分)。出台有集中区建设推进计划或方案,整合各类工业发展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集中区建设;招商引资项目优先落户集中区;出台有强化人才、土地、科技、信息、金融等要素保障的政策措施。

(五)集中区发展基础安全水平(20分)

1安全准入机制(分值10分)。严禁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不达标的项目落户集中区,严禁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设备、工艺的项目进入集中区。

2安全机构设置(分值5分)。集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集中区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是否配备足够的安全监管力量。

3应急救援力量(分值5分)。是否配备满足实际需要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等。

以上各项,达到标准的给满分,未达到指标的酌情扣分,低于指标15%不得分。

第八条  设立的州级工业集中区名称一般为:行政区域+工业集中区类型。

第九条  审批程序:

(一)州级工业集中区由州人民政府进行审批。工业集中区所在县(市)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提出设立申请,包括请示和相关附件资料。

(二)州人民政府批转州经信局,由州经济信息化局征求州委编办、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统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林草局等有关部门意见,研究讨论州级工业集中区设立有关问题。

(三)部门(单位)达成一致同意意见后,州经济信息化局对拟设立的州级工业集中区在州内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

(四)州经济信息化局根据州级有关部门意见和公示情况上报州人民政府,由州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对已建的州级工业集中区,按“集中区申报→县级核准→州级批复”的流程,补充完善相关要件。

第十条  工业集中区所在县(市)人民政府申请设立州级工业集中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关于申请设立州级工业集中区的请示。包括:州级工业集中区设立的必要性、可行性、集中区主导产业、开发面积等。

(二)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包括:发展现状,建设目标,产业发展方向、可行性及必要性分析、空间布局、可持续发展能力、保障措施及其他相关内容。

(三)经具备审查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认可的规划环评等环保手续办理情况,以及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核查的近3年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情况。

(四)提供自然保护地同级林草部门准入保护地批文和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以及工业集中区用地符合所在县(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管理权限说明等。

(五)经由州应急管理局或相关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通过的“集中区设立前的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意见、批复、验收等材料。

(六)经由县(市)统计及相关部门认定的近3年工业集中区主要经济发展指标数据,包括:营业收入、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减排、研发投入、财政收入等。

(七)经由州委编办审查通过的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包括管理模式、机构设置、职能职责等相关情况。

第十一条  州级工业集中区的调位与撤销

(一)州级工业集中区原核准范围内因重大项目建设、城乡规划调整、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无法进行实际开发或者需要搬迁的,应当编制区位调整规划,参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程序及应当提交的材料,报州人民政府。

(二)州级工业集中区原核准范围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开发,所在县(市)范围内又无地可调整的,所在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向州人民政府申请撤销该工业集中区,并负责安排恢复土地原貌。

第三章 集中区管理

第十二条  州级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由州经济信息化局组织编制,报州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县(市)级工业集中区规划由县(市)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组织编制,报县(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送州经济信息化局备案。工业集中区管理机构根据工业集中区规划,编制建设详细规划,报本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州经济信息化局建立州级工业集中区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州经济信息化局、县(市)应当加强对工业集中区建设和管理的监督、检查,支持集中区企业的发展。

第十四条  县(市)级人民政府成立的县级工业集中区应当自县级工业集中区批准之日起30日内,将批准文件和有关材料报州经济信息化局备案。

第十五条  县(市)级工业集中区需升级为州级工业集中区,应当符合州人民政府规定的甘孜州州级工业集中区评定标准。

第十六条  州级工业集中区需升级为省级开发区的,需满足《四川省省级开发区设立、扩区和调位管理办法》,并按程序进行申报。

第十七条  申报州级工业集中区的县(市)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后,撤销州级工业集中区设立,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章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  本评定办法由甘孜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甘孜州工业集中区

二〇二〇年  

编制依据

国家有关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

《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

《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

省级有关文件

《四川省开发区管理条例》(19961224由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颁布)

《四川省开发区管理条例实施办法》(19990831由四川省人民政府颁布)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9〕10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省级开发区设立、扩区和调位管理办法》(川办发〔2019〕10号)

《四川省开发区发展规划(2018—2022年)》(川办发〔2019〕10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产业园区创新改革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川办发〔2016〕116号)

州级有关文件

甘孜州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

甘孜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中共甘孜州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甘孜藏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甘孜州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2019—2025年)

甘孜州州级工业集中区评定办法(试行)

 

一、建立完善工业集中区管理建设运行机制

(一)建立管理主体

(二)建立投资建设主体

二、确定工业集中区四至范围和管辖范围

(一)四至范围和管辖范围

(二)四至范围的确定

(三)符合性预审

(四)管辖范围的确定

三、明确工业集中区的主导产业

(一)基本原则

(二)有关要求

(三)甘孜州特色产业分析

四、编制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

(一)遴选编制单位

(二)科学编制规划

(三)广泛征求意见

(四)评审通过规划

(五)严格执行规划

五、开发建设工业集中区

(一)统筹开发建设步骤

(二)估算投资及筹集资金

(三)项目谋划包装

(四)建设管理流程

六、申报工业集中区

(一)工业集中区命名

(二)审批流程

(三)申报要件

七、开展项目招

(一)制定工业集中区入驻企业准入门槛

(二)分类制定优惠政策

(三)编制招商方案

(四)采取多种招商模式

八、加强工业集中区管理服务

(一)建立健全政策体系

(二)推进高效优质服务

(三)强化监督管理

甘孜州工业集中区建设指南

2020年)

一、建立完善工业集中区管理建设运行机制

(一)建立管理主体

1设立领导小组。在工业集中区筹建阶段,成立县级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发改、经信、科技、商务、财政、住建、统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业集中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业集中区筹备设立工作,负责对工业集中区实行宏观管理、政策指导、战略规划、工作协调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信局,主要职责是:承担工业集中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领导小组推进开发区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办理需提交领导小组研究的重大事项;负责开发区工作推进情况的整理和报送,分析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研究提出有关工作意见建议报领导小组决策;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成立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工业集中区筹备工作完成后,各县(市)可依托经济商务、农牧科技、林业、文广旅等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实行合署办公或按程序加挂园区管理机构牌子,确需设立专门管理机构的,由相关部门向同级编办提出申请,经同级编委会审核后报本级党委审批,按照审批权限需报上一级编委、党委审批的,按程序报批。

按程序正式报批设立的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作为工业集中区的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业集中区的政策、法规,组织编制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纳入当地总体规划;

(二)制定工业集中区的管理制度,健全开发区管理体制,优化运行机制;

(三)承担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办的土地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四)负责工业集中区各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工业集中区招商引资工作;

(五)管理工业集中区的财政、国有资产、安全生产、社会事业等;

(六)举办各类经贸活动和管理工业集中区的各项社会公益事业;

(七)上级行业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根据需要,探索实行灵活用人机制。工业集中区管委会集中精力抓好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机构设置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整合归并内设机构。根据工业集中区的功能、性质、特点,下设规划国土、征地拆迁、开发建设、经济发展、招商引资、财政、安全环保、人力资源、综合行政服务等职能科室,配备相应人员。理顺工业集中区与县(市)相关部门的关系,相关部门对管委会职能科室做好业务指导工作。理顺工业集中区与所在地乡镇的关系,依据行政区划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开发区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充分依托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开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原则上工业集中区所在地乡镇党委书记兼任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班子成员。

3规范管理职责。工业集中区实行集中精简、灵活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化工业集中区行政管理流程,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行业管理要求,依权限办理审批事项,推进实现“办事不出区”和“园区代办制”。县级政府对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充分授权,能够下放的经济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程序下放给管委会。现阶段暂时无法赋予权限的或管委会暂时不具备承接相关权限条件的,应根据需要设立综合行政服务平台,州、县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在工业集中区设立派出机构或办事机构,为投资者提供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

(二)建立投资建设主体

1组建国有投资公司。明确投资主体,创新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体制,形成多层次、社会化、市场化的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大对工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的投入。

根据工业集中区建设发展需要和各县实际情况,选择国有投资公司主要类型:一是以园区的融资建设为主要特征,主要业务是土地一级开发,承担土地整理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二是以园区开发为主要特征,以土地一二级联动开发为主要业务,以房地产开发、销售和租赁为主要盈利来源,开展政府项目代建、公用事业运营、物业管理等业务。三是以园区开发与运营为主要特征,以产城融合为方向,依托于产业地产,开展产业招商、资产运营、企业孵化、企业增值服务和公用事业管理等。

根据工业集中区投资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和自身实力,决定国有投资公司的发展模式:一是“1+N”模式。即工业集中区通过一个国有投资公司将其它资源和业务进行集中统一指挥,只有一个国有投资公司直接对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负责。其核心是政府通过管理一个国有投资公司,对其它下属公司进行定位和统一管理,以实现国有资本最大化运营和资源的最优化利用。二是“N+N”模式。即工业集中区通过几个国有投资公司将资源和业务进行平行运作和运行管理,其运行管理体系各有侧重。各国有投资公司的管理权力统一由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授予,对其集中进行管理。

2组建其他公司。根据各县实际情况和园区发展需要,组建其他投资建设和经营主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工业集中区建设,探索多元化的运营模式。探索推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实行管理机构与开发运营企业分离,支持以各种所有制企业为主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建设、运营工业集中区。引入战略投资者、专业化园区运营商,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EPC等模式进行工业集中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在现有的工业集中区中投资建设、运营特色产业园,积极探索合作办园区的发展模式。

二、确定工业集中区四至范围和管辖范围

(一)四至范围和管辖范围

1四至范围。工业集中区的四至范围是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界限范围,有明确的坐标界点,须符合有关规划要求,是工业集中区的实际建设开发区域。工业集中区四至范围必须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必须落实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等管控要求,应主动开展工业集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

2管辖范围。管辖范围是除工业集中区四至范围外,工业集中区所在县(市)人民政府授权代管的区域。工业集中区管辖范围面积应与城镇规模相适应,符合规模适中、布局合理、用地集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原则上管辖范围大于四至范围。

(二)四至范围的确定

1选址及范围划定要求

一是符合规划要求。工业集中区建设应符合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必须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要求。建设工业集中区应符合国家及省对自然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好,近3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及安全事故、重大土地违法案件。

二是符合工业集中区的发展定位。建设工业集中区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发挥产业集聚、营商环境、绿色集约制度优势,把工业集中区建设成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和主阵地。

三是符合工业集中区的产业定位。工业集中区应具备较高工业集中度,发展产业应当遵循集聚集群集约原则,区域布局合理、主导产业突出、特色错位发展。加快推动工业集中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围绕构建“6+1”绿色现代工业体系,引进培育以高新技术产业、绿色高载能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企业到工业集中区投资兴业。

四是统筹考虑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带动。着力提高工业集中区综合承载能力,加强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非生产性配套设施集中建设。加强工业集中区与周边城镇、乡镇等连接通道建设,辐射带动周边乡镇发展。完善工业集中区信息、技术、物流等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智慧工业集中区,带动周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五是综合分析交通、给排水、电力、通信、燃气、气候等环境条件。工业集中区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工业集中区的道路、通讯、水电气供应等公共基础设施应较为完善,尽量选择有上述条件的区域建设,有效降低后期开发成本。要统筹规划,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好工业集中区电力、燃气、供水、通讯、道路、消防、防汛、人防、治污等设施,提高基础设施使用效率,降低入园企业生产要素成本。

2划定四至范围

根据工业集中区的功能、空间布局、产业发展需求,合理设定面积,划定四至范围、界定点位坐标,四至范围原则上不超过10平方公里。严格四至范围内土地利用管理,坚持工业集中区建设用地集中统一管理,依据工业集中区用地和建设规划,合理确定用地结构。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制度和用地标准、国家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推动工业集中区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符合性预审

1土地预审。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及权属情况、以及工业集中区用地符合所在县(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管理权限说明等进行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文本材料及要求

一是工业集中区基本情况,简要介绍工业集中区设立的背景、必要性等。

二是工业集中区用地情况,说明设立申报面积、规划面积、四至范围、区块数量,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允许建设区、合法取得的现状建设用地或利用年度计划、灾后重建计划、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等已报征土地),是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自然保护地。

三是涉及工业集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情况,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后,工业集中区范围内依法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说明规划修改的情况,并明确历次规划修改的批复文件名及文号;对已完成建设用地报征的,说明征地批次、文号和指标来源及使用情况。

四是设立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的地类及权属情况说明,地类需细化到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二级类,权属要明确国有或集体具体面积数据。

五是涉及工业集中区土地相关信访和重大土地违法案件问题。

六是允许使用林地许可使用林地的相关行政许可文书或证明材料。

七是工业集中区具体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需按照《甘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服务指南》办理。

2)图件材料及要求

一是工业集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图(区位示意图)。按A3或A4图幅彩色绘制,底图为已通过自然资源部门备案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可使用局部图),工业集中区范围用蓝线绘制,图斑清晰,并加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划审查专用章,比例尺不限,须有规范的图例。

二是工业集中区范围内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在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用蓝线绘制工业集中区范围,图斑清晰,比例尺为1:10000,加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章。

三是工业集中区范围内最新的卫星影像图。按A3或A4图幅,在最新卫星影像图上用红线绘制工业集中区范围,图斑清晰,加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章。

四是工业集中区边界形状图。按A3或A4图幅,利用开工业集中区坐标界址点,生成工业集中区边界形状图,白底红线,用“J+编号”标注清楚拐点。

五是工业集中区与征地范围线叠加图。按A3或A4图幅,对利用年度计划、灾后重建计划、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已完成建设用地报征,并取得征地批复文件的,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可使用局部图)为底图,工业集中区范围用蓝线绘制,征地批次范围线用红线绘制(并标注批次文号),图斑清晰,比例尺不限,须有规范的图例。

3)坐标格式及要求

提供工业集中区界址点,坐标格式应符合规范要求,采用*txt格式,编码为UTF-8。统一采用2000中国大地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3度分带。坐标值整数位不得省略,X值整数位为7位,Y值整数位为8位,坐标值小数位均保留3位。

每个区块的坐标点必须闭合,坐标实测面积应和申报面积一致,坐标点不能有重复。在确保精度的前提下,坐标点数量应尽量少。可在国土资源主干网上登录以下地址,核对坐标是否闭合。“102554100/jc”。

4)矢量数据及要求

一是根据工业集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图(或区位示意图),形成矢量化数据。

二是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后,工业集中区范围内依法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提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矢量数据。

三是对利用年度计划、灾后重建计划、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已完成建设用地报征的,提供建设项目审批征地报件地块矢量数据。

以上数据须提供shp文件。

5)报送要求

以上材料需提供电子报件1份(DVD光盘),纸质报件1份。纸质报件应为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正式报告,红头、红章、带文号。电子报件:文本应为pdf格式,图件应为jpg格式,坐标为txt格式,矢量文件应为shp格式,并严格按照规范格式报送。

土地利用相关资料报送参考范例1—3

参考范例1:工业集中区界址点坐标格式要求

[属性描述]

格式版本号=

数据产生单位=

数据产生日期=

坐标系=80国家大地坐标系

几度分带=

投影类型=

计量单位=米

带号=

精度=

转换参数=X平移,Y平移,Z平移,X旋转,Y旋转,Z旋转,尺度参数

[地块坐标]

界址点数,地块面积,地块编号,地块名称,记录图形属性(点、线、面),图幅号,地块用途,地类编码,@

{点号,地块圈号,X坐标,Y坐标

点号,地块圈号,X坐标,Y坐标}

界址点数,地块面积,地块编号,地块名称,记录图形属性(点、线、面),图幅号,地块用途,地类编码,@

{点号,地块圈号,X坐标,Y坐标

点号,地块圈号,X坐标,Y坐标}

注意:

所有的逗号分隔符都必须是英文输入法状态下的逗号;地块圈号不能小于零,1表示为1个区块,2,3,……表示扣除区块数;数据产生日期的格式为:2000-12-12;坐标系为80国家大地坐标系;投影类型为高斯克吕格或等角多圆锥;几度分带为3度分带;带号、精度、转换参数、界址点数、地块面积、地块圈号,X坐标,Y坐标必须为数字型;且不能用(9999,000,000)方式表示;地块编号、地块名称、记录图形属性(点、线、面)、图幅号、地块用途、地类编码、点号的每项里不能含有“,”、“@”符号。

参考范例2:工业集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图(式样)

参考范例3:工业集中区边界形状图(式样)

 

 

2规划环评审查。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依法依规开展环评工作,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是规划环评已由具备审查权限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审查的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提供关于规划环评开展工作的情况说明文件1份、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二是已开展规划环评工业集中区,应执行《关于开展我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川环函〔2017〕2307号)文件要求,及时完善跟踪评价手续。

三是工业集中区的设立应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条例》等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对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川府发〔2018〕21号)文要求,及时、依法、高质开展相关工作。

3城乡规划预审。工业集中区建设必须按照制定和实施的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建设工业集中区,应开展城乡规划符合性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是工业集中区所在县(市)规划主管部门提供“关于工业集中区规划符合性”文件,文件应明确工业集中区是否符合所在城市的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是否位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内。

二是图纸要求。以经依法批准的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为底图,标注工业集中区四至范围、面积等相关内容,图纸加盖规划主管部门行政公章,并附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等法定城乡规划的政府批复文件。

三是提供工业集中区界址点坐标(txt格式)。

4安全风险评价。在安全风险识别和安全风险估测的基础上,对安全风险发生的概率,损失程度,结合其他因素进行全面考虑,评估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并与公认的安全指标相比较,以衡量风险的程度,以及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按照有关要求,应具有工业集中区设立前的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意见、批复、验收等。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是关于工业集中区安全生产情况的说明。包括工业集中区基本情况,工业集中区范围内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数量,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是否存在尚未整改完成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二是工业集中区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的机构名称,是否为专门机构;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数量。

三是工业集中区近3年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协调有资质单位对工业集中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评价报告应涵盖以下内容。

一是工业集中区地质灾害活动历史、形成条件、变化规律与发展趋势。

二是对工业集中区地质灾害活动程度和危害能力的分析评判。包括活动强度(或活动规模)、活动频次(或地质灾害的发展速率)、活动范围以及延续时间等。

三是工业集中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分析论证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措施与建议,并作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

6自然保护地预审。由林草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绿色发展理念,严格审查与自然保护地的关系。

(四)管辖范围的确定

坚持积极改革和相对稳定相结合,坚持方便管理与提高政府效能相结合,坚持行政区与工业集中区相协调,坚持合理开发与保护生态资源相结合,坚持科学规划和稳步推进相结合,科学合理确定工业集中区管辖范围,以便于组织经济运行。划定管辖范围要体现工业集中区未来发展意图和需要、要遵循与工业集中区集中连片的原则,在尊重老百姓意愿的前提下,重点考虑产业链延伸和配套需要新的发展空间,以此促进经济社会和产业因地制宜合理发展,以获得最佳经济效果。管辖范围内的工业集中区或其他区域,原则上应统一政策、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三、明确工业集中区的主导产业

(一)基本原则

1坚持资源禀赋优先。突出地方产业特色及特色资源,充分发挥电价成本、原材料成本优势,依托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精准电价支持特色产业发展、留存电量、直购电等特殊优惠政策,重点围绕优势矿产、食品饮料、中藏医药、特色加工、新兴产业、数字经济等产业,推动产业要素集聚,向主导产业明确、延伸产业链条、综合配套完备的方向发展。

2体现政策支持优势。用好国家、省对涉藏地区的特殊支持政策,用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和省内对口帮扶政策。根据需要设立综合服务平台,为园区运营企业提供融资、项目报批报建、证照办理、行政审批等方面的便利通道。积极争取国家、省、州相关政策支持,不断创新完善财税、金融、土地、环保、产业、用电等政策,全力支持工业集中区建设发展。

3围绕市场需求导向。立足实际,重点培养发展有比较优势、有经济效益,有发展前景的关联产业。不断增强园区与市场对接的能力,从市场需求角度反思工业集中区的产业定位,在产业链上寻求优势环节,明确工业集中区的主攻方向,以市场化手段建设园区、发展产业。

4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工业集中区改革发展全过程,推动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突出生产功能,统筹生活区、商务区、办公区等城市功能建设,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积极推行低碳化、循环化、集约化发展。

5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扎实抓好创新创造,着力推动转型升级,促进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吸引集聚创新资源,推动工业集中区发展逐步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由追求速度向追求质量转型。支持工业集中区内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发展创业服务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培育创新创业生态。

(二)有关要求

1规划衔接要到位。工业集中区主导产业要符合甘孜州“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产业定位,依托区域资源优势,推动产业要素集聚,加快构建绿色现代工业体系。工业集中区主导产业要按照《甘孜州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2019-2025年)》要求确定,根据甘孜州7大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结合工业集中区功能定位和比较优势,明确清洁能源、优势矿产、食品饮料、中藏医药、特色加工、新兴产业、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发展细分主导产业。工业集中区主导产业要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确定,重点发展鼓励类产业,限制发展限制类产业,严禁发展淘汰类产业。

2主导产业要突出。各工业集中区应明确不超过3个具有本地优势的主导产业,通过优化园区功能、强化产业链条、扶持重大项目等措施,向主导产业明确、延伸产业链条、综合配套完备的方向发展。工业集中区应具备较高工业集中度,主导产业产值应占集中区总产值的60%以上或主导产业增加值占集中区工业增加值的50%以上。甘孜州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依托水电资源优势,重点发展大数据、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康定市鸳鸯坝新材料产业园依托富余电量和甲基卡锂矿,重点发展以锂材料为主的新兴产业。康东农特产品加工区依托康定、九龙、丹巴等资源基地,重点发展青稞、魔芋、菜籽油、花椒油、核桃油等食品饮料产业和贵琼刺绣等特色加工产业。甘孜格萨尔青稞文化产业园依托甘孜县、道孚县、德格县、炉霍县、石渠县、新龙县、稻城县等资源基地,重点发展青稞加工、沙棘加工、俄色茶加工等食品饮料产业。道孚县特色加工产业园重点发展藏式家具、藏式木雕、药泥面具等特色加工产业及以菜籽油为主的食品饮料产业。德格麦宿产业园依托德格、白玉、炉霍、色达、新龙、石渠等药材资源基地,重点发展以南派藏医药为主的中藏医药产业和民族手工艺。中国雅江松茸产业园依托雅江、康定、九龙、新龙、乡城、稻城等资源基地,重点发展食用菌加工等食品饮料产业。康南乡城县特色农产品加工集中发展园区依托乡城、得荣、理塘、稻城等资源基地,重点发展葡萄酒、果茶、芫根饮料、藏猪加工、藏鸡加工等食品饮料产业及黄芪、板蓝根加工等中藏医药产业。理塘县康藏现代农牧产业加工贸易园依托理塘、巴塘、得荣、乡城、雅江等资源基地,重点发展牦牛肉加工、牦牛乳加工等食品饮料产业及特色加工产业。

(三)甘孜州特色产业分析

1清洁能源。甘孜州水能、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资源丰富,各项清洁能源累计可开发量约1亿千瓦,相当于45个三峡水电站。州内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3大主要干支流,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超过5000万千瓦,技术可开发量在4130万千瓦以上。太阳能资源丰富,规划技术可开发量约5455万千瓦。风能资源理论蕴藏量约1000万千瓦,规划技术可开发装机约200万千瓦。目前,以水电为主的清洁能源产业已成为甘孜州支柱产业之一,累计形成清洁能源装机1256万千瓦。“十四五”时期,水电外送配套的金上±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将开工建设,成渝经济圈建设重大战略部署下的川渝环网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有望启动,预计到2022年清洁能源产值达100亿元以上。

2优势矿产业。甘孜州具有矿产资源种类齐全、总量丰富、分布相对集中等优势。目前已发现矿产74种,已探明储量的矿种有40余种,已设采矿权128个,目前有效采矿权79个,正常生产的大中型矿山企业15个。全州主要矿种有锂铍铌钽、银铅锌、铜、金、铂镍、锡、铁、地热、脉石英、石灰岩、石膏及饰面石材等矿产资源。其中,银、钨、锡约占全省资源量的85%以上,锂铍、金、铅、钼、云母、水晶矿约占全省65%以上;铜、铅、锌、镍、铂约占全省40%以上。“十四五”时期,重点推进甲基卡、里伍中咀、白玉呷村、丹巴美河等重点矿山开发,着力打造以锂电池为主的高新材料供应基地,加快建立水电和矿冶组合配套发展模式,加大锂产业深加工产品和新能源电池组件开发,预计到2022年优势矿产产值达35亿元以上。

3食品饮料产业。甘孜州农作物主要有玉米、小麦、青稞、豆类和薯类,有苹果、石榴、板栗等果树20余种,花椒、茶、油桐、杜仲等经济林木10余种,还有沙棘、海棠、野葡萄、山核桃等野生作物。食用菌种类达330余种,其中松茸开发已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甘孜州有草原94667万公顷,其中可利用草地82667万公顷,2019年末各类牲畜存栏34608万头(只匹),是川西北牧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四五”时期,重点依托甘孜州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着力建好特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和种养业园区,做强“圣洁甘孜”区域品牌,突出“一头牛、一朵菌、一杯酒、一瓶水、一袋面、一壶茶、一盒奶、一桶油”八个重点,大力发展菌果蔬、乳制品、酒水、肉禽、粮油等精深加工,到2025年,州级工业集中区食品饮料产业产值占全州食品饮料产业总产值的65%以上。

4中藏医药产业。甘孜州药用资源丰富,州内有药用植物1581种(藏药植物500余种)、占四川已知种类的40%,经采集标本鉴定有824种,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43种,野生药材26种,常用的名贵和大宗中藏药材(川贝、雪莲花、虫草、红景天等)44种,常年收购的药用植物200多种,是四川的重要药材产区之一。“十四五”时期,重点加快中藏医药养生保健品、药浴药膳产品、中藏医药特色旅游商品开发,挖掘、传承和宣传中藏医药文化,积极申报藏药准字号,打造知名中藏医药品牌,形成药医养产业链,提高中藏药产业化水平,到2025年,州级工业集中区中藏医药产业产值占全州中藏医药产业产值的60%以上。

5特色加工产业。甘孜州特色加工产业具有悠久的历史,形成了唐卡、藏香、邦典、氆氇、藏毯、卡垫、挂毯、民族家具、民族服饰、金银铜木铁石器皿、藏刀等工艺品类,具有独特的工艺特色和民族风格。甘孜州特色加工产业具有浓郁的民族风格和鲜明的地方特色,提升了甘孜旅游的文化内涵,成为促进旅游与文化深度融合的重要载体。“十四五”时期,始终坚持文旅结合,以开发旅游产品为着力点,注重为民族工艺美术产品融入时代元素、文化创意和旅游理念,重点发展藏式金属品、藏族饰品、藏式家具、藏纸、药泥面具、阿西土陶、康巴特色旅游纪念品等细分行业,到2025年,州级工业集中区特色加工产业产值占全州特色加工产业产值达到50%以上。

6新兴产业。甘孜州抓住水电消纳示范区建设机遇,大力引进电解氢、新材料制造等绿色高载能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十四五”时期,重点按照创新突破、整合资源、集聚发展的要求,鼓励、引导新兴产业企业向工业集中区集中、集聚,加快培育以新材料、新能源、电解水制氢制氧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到2025年,州级工业集中区新兴产业产值占州内新兴产业总产值的50%以上。

7数字经济产业。甘孜州新都桥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全年平均温度4—6℃,建设大数据中心综合能耗(PUE)较内地低30%左右,能有效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生产成本,节约维修费用,具备4G、NB-IOT、5G无线能力。甘孜州新都桥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内部具有全光IP化承载网、千兆多媒体光接入网、独立高清语音接入能力,示范区搭建“多方向、多路由”的干线环路保护。示范区年平均电价030元/千瓦时,成本优势明显。“十四五”时期,统筹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在水电消纳示范区重点引进以区块链、大数据等绿色高载能企业,布局区块链+金融,建设甘孜州大数据中心,引导比特币挖矿逐渐转型为分布式云计算中心,逐步打造集数据生产、汇聚、处理、交易、应用于一体的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到2022年,区块链、大数据等数字经济产业产值达20亿元以上,建成集中式大数据中心1个,分布式云计算中心4个,耗电量18亿度。

四、编制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

(一)遴选编制单位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规划编制单位,原则上编制单位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国内独立法人,一般应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相应资质,有开发区、园区、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编制的丰富经验。

(二)科学编制规划

以产业定位、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为重点编制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应适度超前,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各类规划,要综合考虑本地区经济发展现状、资源和环境条件、产业基础和特点,对工业集中区设立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进行分析,突出体现工业集中区现状基础、机遇挑战、总体目标、指导思想、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建设任务、营商环境、环境保护、规划实施等内容。

(三)广泛征求意见

规划编制完成后,应书面报告并征求县(市)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意见,书面征求发改、经信、商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统计等有关部门以及涉及乡镇的意见建议。如有必要,书面征询企业、群众等社会各界意见。

(四)评审通过规划

州、县(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要分类按照规划评审程序,至少组织产业、国土、规划、环保等方面专家(不少于5名)对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进行评审。最终评审报告要对发展规划出具明确评审意见,同时附评审专家组名单及职称等相关材料。

(五)严格执行规划

工业集中区所在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发挥主体作用,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推动规划有效实施。进一步增强规划意识,自觉严格执行规划,维护规划的严肃性、约束性和权威性。

五、开发建设工业集中区

(一)统筹开发建设步骤

1做好建设总体规划安排。坚持规划先行、“多规合一”,努力实现生产设施涉及道路、雨水、污水、自来水、天然气、电力、电信、热力及有线电视管线等基础设施全通达;生活设施涉及吃、住、行、绿化、亮化、美化、文体、健康等公用设施全配套。在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应提前征用、提前收储,实行购地自建、量身定制和标准化厂房建设,为项目提供多种可选择的可行性方案。在确定规划建设方案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园区基础设施、标准厂房、生产性服务设施、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同时,突出生产功能,统筹生活区、商务区、办公区等城镇功能建设。

2做好项目分期安排。按照近期、中期、远期建设项目做好规划建设的分期安排,在首先改善硬件设施条件的基础上,考虑产业分工、优势区域、成熟条件等各方面因素,明确分期建设内容,具体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先建设硬环境、后提升软环境,先建设基础设施、后打造公共服务设施。针对甘孜州内经济相对落后、交通相对不便的实际,后期要倾力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特别要坚决杜绝执行力差、办事拖拉、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力求工业集中区建设在软环境上有大改善、大提高,形成鲜明的涉藏地区工业集中区特色。

(二)估算投资及筹集资金

1测算分阶段投资。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对工业集中区项目建设具体阶段进行全面、详细、深入的技术经济分析论证,评价选择拟建项目的分阶段建设的最佳投资方案,对项目分阶段建设的可行性提出结论性意见。按照科学的估算方法,结合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技术经济指标、造价指标、类似工程项目造价、设计参数等,提出工业集中区项目分阶段建设的投资额度。

2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切实用好州、县两级财政资金,着力整合政策性资金,有效发挥平台公司融资、社会融资的作用。及时关注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宏观政策,紧盯各类银行尤其是政策性银行资金导向,有针对性地与银行开展信贷及投融资服务,积极争取各银行直接贷款。做好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鼓励工业集中区积极向上争取各类支持资金。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私募中票、资产证券化、非公开债务融资定向募集等方式,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三)项目谋划包装

1根据国家省投资方向谋划包装项目。政府投资是政府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调节经济的重要工具。要建立项目谋划包装及储备机制,组建工作专班,聚焦国家和省上重点投向,紧盯政策、抢抓机遇、吃深摸透、强势突破,早谋划早发力,做深做实做细谋划项目工作,深度谋划包装一批强带动、打基础、利长远的大项目、好项目。坚持“条块结合、统筹谋划”原则,谋划包装项目,明确牵头部门的责任分工、谋划项目质量、完成时限,形成操作性较强的项目包装推动工作方案,压紧压实责任,确保项目谋划包装工作取得实效。

2面向市场谋划包装有收益的项目。遵循发展阶段与发展需要兼顾、当前急需与突出特色兼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综合效益兼顾等原则,鼓励支持企业参与技术创新、产品检验检测、信息网络、物流、原材料市场、金融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同时,积极谋划包装有收益的项目,按照区域经济发展的思路、目标和定位来谋划项目,围绕工业集中区重点产业谋划项目。依托涉藏地区特色资源,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充分利用和发挥各种优势谋划包装项目。结合工业集中区企业需要,聚焦延伸产业链,借助企业资源谋划项目或以现有企业为主体谋划包装的合作项目。

3加强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前期工作是整个项目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是项目最终取得投资效益的重要环节。明确项目主管部门和责任人,牵头协调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和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设计研究机构承担,集中力量对接好用地预审、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环评、节能、消防、文物、地震、投资、基础条件、公共设施、灾害预防等各个方面,同步推进项目前期工作。通过市场化的办法加快前期工作步伐,采取政府贴息、从银行贷款解决前期工作经费的投入,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项目前期工作,其项目前期成果可实行有偿转让,也可以入股参与项目建设。积极引进权威机构和咨询机构参与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提高前期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四)建设管理流程

1项目建议书(立项申请)阶段。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发展周期的初始阶段,是政府核准建设项目的依据,也是可行性研究的依据。项目建议书主要用于大中型及限额以上项目。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不再进行项目建议书的审批。主要环节:一是项目建议书的编制。项目建议书由项目建设筹建单位委托有资质符合条件的咨询单位编写。有编写能力的项目建设筹建单位可自行组织编写。二是项目建议书的报批。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应根据审批权限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审批。

2可行性研究(立项)阶段(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是确定项目、进行投资决策的依据。可行性研究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程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一些各方面相对单一、技术工艺要求不高、前期工作成熟,教育、卫生等方面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也可以合并,直接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主要环节:一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项目建设筹建单位委托有资质符合条件的咨询单位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是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三是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到具备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四是办理法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委托有资质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评估,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五是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六是办理土地使用证,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以招拍挂或协议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直接办理。七是节能评估和审查。八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报发改委审批。其中,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3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进入勘察、设计阶段。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应委托或通过招投标(比选)选定勘察、设计单位。主要环节:一是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二是重大项目和技术复杂项目,可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要,增加技术设计阶段。

4工程建设准备阶段。项目在开工建设之前,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主要环节:一是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在甘孜州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以及城镇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除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的工程外,一律实施报建制度,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二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人编制。三是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对工程量清单等进行财政评审。四是建设工程招投标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五是项目建设单位(业主)组织招标投标(或比选),择优确定施工、监理单位。六是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节能审查)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七是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报监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八是建设工程质量报监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九是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含勘察、设计等建设合同)。十是施工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十一是开工前准备,由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准备。

5工程建设施工、安装阶段。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筑工程安全标准。主要环节: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管理。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和安全负责,有关职能监督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生产安全、进度合理。

6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结(决)算阶段。工程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过程的最后一环,是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基本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竣工决算是整个建设工程全部完工并经过验收以后,通过编制竣工决算书计算整个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中实际支付的全部建设费用、核定新增资产和考核投资效果的过程,计算出的价格。主要环节:一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向环境保护局申请验收。二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向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三是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证》。向公安消防部门申请。四是竣工验收。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业主)会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等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五是建设工程竣工备案。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六是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决)算审查批复或审查后,项目建设单位(业主)除预留质保金外,按规定与施工等单位办理结算。七是竣工结(决)算评审。项目建设单位(业主)收到施工单位竣工结算书后应及时整理工程有关资料(竣工财务决算包括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报财政部门评审并批复后办理工程决算。八是审计。审计部门根据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的要求对工程竣工结(决)算进行审计。九是固定资产登记。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凭财政部门批复的竣工决算文件,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十是工程质量保修。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依法签订质量保修书,保修书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7项目后评价阶段。项目后评价是工程项目建设的最后一个阶段,是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是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的最后一个环节。主要环节:采用对比方法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系统评价的一种技术经济活动。项目后评价适用于生产性、大中型及限额以上项目。

六、申报工业集中区

(一)工业集中区命名

命名规则:行政区域+主导产业+工业集中区类型。

(二)审批流程

1县级工业集中区审批流程。按“集中区申报→县级审批→州级备案”的流程。由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提供申报要件,县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初审,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后,及时报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

2州级工业集中区审批流程。按“集中区申报→县级审核→州级审批”的流程,补充完善相关要件。由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提供申报要件,工业集中区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初审并提供材料真实性说明,报州经济信息化局审核并出具审议意见,报州人民政府审批。

(三)申报要件

1县级工业集中区办理要件。由筹建部门或管理部门向县(市)人民政府提交集中区设立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文件,由县(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核,符合设立要求的出具园区设立的批复文件,报州经济信息化局备案。

2州级工业集中区办理要件。县(市)人民政府申请设立州级工业集中区应当向州人民政府提交下列材料。一是关于申请设立州级工业集中区的请示;二是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三是经具备审查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认可的规划环评等环保手续办理情况,以及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核查的近3年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四是经由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林草局审查通过的工业集中区涉及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图、界址点坐标、使用林地许可、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及权属情况,以及工业集中区用地符合所在县(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管理权限说明等;五是经由州应急管理局或相关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通过的“集中区设立前的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意见、批复、验收等材料;六是经由县(市)统计及相关部门认定的近3年工业集中区主要经济发展指标数据;七是经由州委编办审查通过的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八是州人民政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开展项目招商

(一)制定工业集中区入驻企业准入门槛

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非禁即入”原则,明确限制入区项目和禁止入区项目。限制入区项目主要指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未禁止或淘汰的、工业集中区产业链条上不可或缺的污染型入区项目,相关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将视具体情况有条件地引入,并严格执行环评、安评等制度。禁止入区项目主要是污染量大、控制难度大和环保投资高的项目。限制入区项目和禁止入区项目,由发改、经信、环保等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明确。

(二)分类制定优惠政策

强化政策支撑,积极争取国家、省相关政策支持,支持工业集中区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自主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分级分类制定并创新完善支持工业集中区发展的财税、金融、土地、用能、产业、人才等政策,增强政策措施的针对性、配套性和可操作性。一是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加强对工业集中区与行政区的统筹协调,完善工业集中区财政预算管理机制。设有工业集中区的县(市)可结合实际安排一定的工业集中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各级财政的专项资金,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工业集中区项目。二是着力降低企业成本。落实降税清费政策。拓宽电力供应渠道,州内留存电量向州级工业集中区倾斜,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工业集中区搭建或联合搭建公共物流信息平台,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三是拓宽投资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综合运用股权、债权、产业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新型融资工具拓宽资金来源。支持工业集中区引进创业投资机构等。四是切实保障发展空间。工业集中区所在县(市)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向工业集中区倾斜。支持工业集中区内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优先纳入省、州重点项目。五是倾斜支持科技创新。对工业集中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给予支持。六是切实强化人才支撑。依托重大人才工程,大力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顶尖团队到工业集中区发展。七是加强属地企业扶持。通过组建、与有实力的外部企业合作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本土企业的孵化、培育、扶持,进一步促进州内企业的发展壮大。

(三)编制招商方案

1策划包装招商项目。工业集中区招商是否能够成功直接影响着工业集中区的建设发展,按照现行政策及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导向,依托产业发展基础与项目优势、资源优势、政策优势等,通过深入调研,策划包装招商项目,精准把握产业发展趋势和企业投资心理,在准确反映项目客观面目的基础上求新求实,注重体现项目特色,采用多元化的思维包装项目,以激发招商对象的投资兴趣,提高项目对接率和成功率。

2拟定招商计划。工业集中区的招商计划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确立工业集中区招商目标、搜集资料、制定招商方案、实施招商方案、跟踪调查招商方案。拟定招商计划直接影响招商的进行,是工业集中区项目招商的一个重要程序,要考虑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方案的可行性。制定招商计划要切合实际,制订的目标要能够实现,或者说经过努力能够实现。不能不顾实际,制订无法实现的招商计划。二是方案的可选择性。制订多个预案、多个计划,比较选择其中最合适、最理想的计划,最可行和可靠的方计划,既要考虑招商计划是否与工业集中区招商工作的长远战略目标相一致,也要考虑当地的经济、宗教、文化、地理等因素。

3实施招商方案。招商方案的实施过程中要遵守既定的程序、原则和操作办法,不得随意变更时间、地点、出席会议的人员等。

4跟踪调查招商情况。主动征询和收集客商对整个招商方案的意见。对在招商活动中所捕捉到的信息要继续跟踪,对新接触的客商要保持联系。对有意向的合作项目,要在招商计划实施之后创造条件促其尽快签约。对在招商活动中已签约的项目要加快立项和报批工作,促使项目尽早上马,促使投资尽快到位,使合作项目进入实质性的实施和建设阶段。招商项目落地后,按照项目签约协议,相关政府部门要严格落实承诺的优惠条件,企业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对未按时履行项目协议内容的招商项目实行退出机制。

(四)采取多种招商模式

1创新招商方式。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建立专业化、市场化的招商引资运作机制,结合产业发展方向,在政策允许和权限范围内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充分利用重大投资促进活动、招商引资中介机构、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平台招商、委托招商、网络招商等多种方式并行。大力发展以商招商、专题招商、产业链招商。着眼关键技术,更加注重技术招商。采取开展产业链招商、靶向招商,提高招商引资的专业化水平。

2增强招商实效。加强招商引资机构和队伍建设,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专人专职专班”跟踪服务,提高合同履约率、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州、县(市)人民政府对招商引资成效突出的工业集中区予以一定奖励。

3突出招大引优。突出比较优势、集群优势,着力引进引领性、关键性和带动性强的重大产业项目和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优质创新型项目。聚焦主导产业引进龙头企业,沿产业链向上、向下和横向引进一批关联配套企业。大力引进海内外技术创新人才、研发团队和知名企业。从引进资金和企业向引进先进技术、管理、人才并重转变。

4深化区域合作。主动参与多层次区域合作,依托工业集中区,建设一批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承接地。引导工业集中区与省内外其他地区按照市场化原则建立合作联盟,鼓励通过委托管理、投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共建产业园区。拓展对口支援内涵与方式,依托甘眉、成甘等涉藏地区飞地产业园区,深化与浙江等地合作。

八、加强工业集中区管理服务

(一)建立健全政策体系

1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按照《甘孜州州级工业集中区评定办法(试行)》,规范工业集中区的设立与调整、改革与发展、服务与管理等活动。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依法合规扩大工业集中区行政审批与经济管理权限。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科学制定工业集中区权责清单,推进并联审批、网上办理等模式创新,提高审批效率。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以《甘孜州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2019-2025年)》引领全州工业集中区规范有序发展。

2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州经济信息化局作为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宏观管理,州级相关部门发挥各自职能职责,加强对工业集中区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县(市)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工业集中区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谋划工业集中区建设,推动工业集中区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确保工业集中区改革创新发展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3创新完善激励机制。州经济信息局、县(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对工业集中区建设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全力支持工业集中区建设发展。全面推进工业集中区体制机制改革,认真落实各项改革任务,积极鼓励工业集中区探索创新,激发发展活力。深化工业集中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探索推行“聘任制”“绩效制”“按岗定薪”“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等灵活用人机制,对“高精尖缺”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或年薪制。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先行先试,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大胆探索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宽容失误、允许试错。

4推进建设运营模式创新。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工业集中区建设,探索多元化的工业集中区运营模式。鼓励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进行工业集中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在现有的工业集中区中投资建设、运营特色产业园。探索跨区域全产业链布局、集群发展的新型园区合作发展模式,合理引导分工协作、利益共享促进产业转移和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二)推进高效优质服务

1加强机构建设。规范工业集中区管理机构设置,由机构编制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和权限,明确管理机构规格、内设机构限额、领导职数配备。创新用人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打破身份、级别、地域限制,把优秀专业管理人才和领导人才选派到工业集中区管理岗位。鼓励工业集中区结合实际建立灵活高效的用人机制,形成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干部管理机制。

2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供审批“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开辟绿色服务通道。有关部门按照“权力责任一致、职责能力匹配”“应放尽放、能放皆放”的原则,根据工业集中区需要,依法有序下放管理权限。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实行“一窗受理、一站审批、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积极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园区代办制”改革,力争实现“园区事园内办结”。

3优化政务环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管理新模式。建立健全清单公开制度,增强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优化工业集中区企业设立、项目审批、设施配套、投资服务等流程。在工业集中区率先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一体化在线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和监管规则,保证各类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4减轻企业负担。着力降低企业成本,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工业集中区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成立售电公司,工业集中区企业全电量自愿选择参与市场交易,州内留存电量向州级工业集中区倾斜。支持工业集中区搭建或联合搭建公共物流信息平台,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州、县(市)各类专项资金,对工业集中区符合条件的企业要给予积极支持。

(三)强化监督管理

1严格考核评价。州经济信息化局牵头建立州级工业集中区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实行动态管理,把产业发展、创新能力、节约集约用地、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营商环境、行政效能、安全生产等作为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工业集中区走高质量发展道路。考核结果要与奖惩措施挂钩,对考核结果好的工业集中区,在项目、资金、土地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工业集中区,要限制新增土地指标,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要核减面积,降低管理机构规格或予以降级、撤销。

2开展动态监测。完善工业集中区统计制度,建立统计指标体系。工业集中区要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规范统计基础工作,加强统计培训,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加强对工业集中区发展建设和运行情况的综合监测分析,对工业园区企业数、固定资产投资、销售收入、工业增加值、利税、招商引资、就业人数、投资强度、投入产出效益和主导产业产品产量等进行动态监测和分析研究,分季度、半年、年度发布统计数据,全面、真实、及时反映工业集中区发展状况。

3建立投诉处置快速反应机制。设立专门机构和专线电话,畅通企业和群众诉求渠道,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有关行政效能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信函、电话及现场举报等投诉进行及时快速调查处理,做到快速反应、部门联动,有诉必接、接诉速查,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依法快速查处损害投资发展环境的人和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努力营造工业集中区更优更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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