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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甘孜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9号建议的答复
2019-12-16 09:37:18
来源:
州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9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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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曹建奎、杨健黄进、建华、巴登尼玛、洛绒次称钟旭阳、热龚东灯、多吉王成康代表

你们好!首先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关心和支持,对于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使用新型建材的藏房建设给予补助的建议》(第139号建议)已收悉,我们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2019年,州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民生项目木材替代行动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9〕9号)文件中明确“积极争取上级对我州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支持,结合实际,对符合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方向的木材替代项目予以支持。藏区新居、彝家新寨、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地灾避险搬迁、人居环境整治等财政补贴补助项目,优先选用适合州内条件的新型建材。对农村新型建材住房居住点绿化给予资金支持。将新型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项目纳入工业发展资金支持范围。对参与木材替代行动、符合条件的建材生产企业的产品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给予倾斜”。通过以上措施,对降低使用新型建材修建住房的成本有积极的作用。

对于你们提出的实施新型建材建房补贴,降低群众负担,以推进此项工作的建议,我们将会同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全州此项工作情况进行摸底调研,测算资金需求,提出出台补贴政策的可行性建议,再向州委、州政府进行汇报,并按州委州政府指示精神,研究财政补贴政策。同时,我们将会同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向上级反映相关情况,争取上级在政策、资金方面的支持。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鞭策和激励,也希望你们一如既往的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祝你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扎西德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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