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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甘孜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1号建议的答复
2019-12-16 09:39:54
来源:
州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8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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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曹建奎、杨健、黄进等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快光伏园区建设,加大资源利用的建议》(第141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委历来高度重视新能源开发建设工作近年来,甘孜县火古龙村5万千瓦、炉霍县共塘岗5万千瓦、乡城县正斗5万千瓦等3个“试点示范”项目相继建成投运,石渠、色达等8县9个共21万千瓦光伏扶贫项目如期并网发电。截止2018年底,全州光伏装机容量已达36万千瓦。

乡城、巴塘、得荣三县交界处正斗场址,南北长约12公里,东西宽约6公里,地势开阔平坦,场址区年太阳能总辐射量为6163.2MJ/m²,结合在该场址实施的21万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取得的经验,坚持“多能互补,打捆送出”的原则,我委于2019年启动了乡城、巴塘、得荣3县交界地区风光多能互补示范基地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规划正在修改完善中,我委将于10月份正式向省发改委、省能源局上报审查。

下一步工作中,我委将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在更加注重生态环保的前提下,切实加快基地规划编制工作及时将规划成果报送省能源局并审查通过,为下步新能源科学有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推进全州能源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感谢您对全州生态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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