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曹建奎、杨健、黄进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光伏园区建设,加大资源利用的建议》(第14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委历来高度重视新能源开发建设工作。近年来,甘孜县火古龙村5万千瓦、炉霍县共塘岗5万千瓦、乡城县正斗5万千瓦等3个“试点示范”项目相继建成投运,石渠、色达等8县9个共21万千瓦光伏扶贫项目如期并网发电。截止2018年底,全州光伏装机容量已达36万千瓦。
乡城、巴塘、得荣三县交界处正斗场址,南北长约12公里,东西宽约6公里,地势开阔平坦,场址区年太阳能总辐射量为6163.2MJ/m²,结合在该场址实施的21万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取得的经验,坚持“多能互补,打捆送出”的原则,我委于2019年启动了乡城、巴塘、得荣3县交界地区风光多能互补示范基地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规划正在修改完善中,我委将于10月份正式向省发改委、省能源局上报审查。
下一步工作中,我委将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在更加注重生态环保的前提下,切实加快基地规划编制工作,及时将规划成果报送省能源局并审查通过,为下步新能源科学有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推进全州能源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感谢您们对全州生态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