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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甘孜州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72号提案的答复
2019-12-18 09:42:43
来源:
州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5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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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西珠江播、乌金千秋、罗琼、达瓦志马委员

感谢您们对我州农牧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们提出的《关于实施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的提案》(第17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以来,甘孜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扎实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振兴。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因地制宜实施垃圾分类收运处置,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到 2020 年 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建立行政村常态化保洁制度,逐步实现自然村保洁员全覆盖。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安排省“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和大渡河、金沙江、雅砻江等重点流域周边农牧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 2020 年 5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统筹推进景区旅游厕所、农村公共厕所、户用卫生厕所改建,开展雨污分离污水集中处理试点,到 2020 年实现旅游厕所、行政村公共厕所全覆盖,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 70%以上。开展人畜混居整治行动,实现人畜分离。

一是扎实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一步压实农村环境整治责任,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健全“户分、村收(运)、镇运、县(镇)处理”和就地分散或联合处置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积极推行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启动乡镇垃圾处理设施项目22个,完成3个镇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农村保洁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保洁清洁管理制度。率先在海螺沟、乡城县、理塘县等地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深入推进土地乱象、垃圾乱倒、乱搭乱建、污水乱排、摊位乱摆、车辆乱停、施工乱象、经幡乱挂、广告乱贴等“九乱”问题治理,严肃查处非法转移、倾倒、堆置生活垃圾行为,全年共清理卫生死角垃圾2430吨、治理公路、河道沿线乱搭乱建2092处、治理经幡乱挂928处、治理土地乱象492处,治理河道垃圾2425.54吨,有效改善了农村环境面貌。

二是全面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甘孜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方案》《甘孜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按照先近后远,先环境敏感区、污染严重区,后一般区域的次序,加快推进14个“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和大渡河、金沙江、雅砻江等重点流域周边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4个,完成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优先安排15户或50人以上农村居民聚居点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工建设农村聚居点生活污水治理264个,竣工40个。

三是深入推进农村公厕建设。结合幸福美丽新村和扶贫新村建设,有序推动新村聚居点公共厕所配套建设,加快改造学校、卫生院、寺庙等老旧公厕,特别是旱厕和设施老化的公厕,新建农村公厕59个,改建33个。

存在问题

一、人居环境建设无项目资金支持,去年实施的农村聚居点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公厕建设,省上无建设资金,全靠各县自筹资金解决,推进难度相当大。

二、村庄规划起步晚,村庄布局散落,土地资源浪费较大。大多村庄依地理位置分散居住,同时,新居落成占用了耕地,旧院闲置却没有得到复垦,造成土地资源极大浪费,也影响了村庄的整体视觉效果。

三、公共资源不足。我州农村各方面专业型人才匮乏,引进机制不优,普遍呈现青黄不接问题。乡村公共基础设施配套不足,公共服务设施欠账较大。

四、农村环境治理滞后,卫生整治缺乏长效机制。当前的农村卫生环境整治,依然处于粗放管理阶段,环卫人员配备不齐,履职情况不佳,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露天堆放较多,房屋周边乱搭、乱建、乱堆现象严重,个别试点村虽修建了垃圾中转站,但村民自觉性较差,清运垃圾过多依赖于政府集中整治。厕所多以旱厕为主,就地挖坑,夏季蚊蝇到处乱飞,很不卫生。

五、传统房屋居住质量不高。农村房屋建筑都缺乏整体规划和可参照建筑质量标准,往往根据传统的土木、石木或全木结构建设。抗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能力差,舒适性和建筑质量都有待提高。

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的支持贵县人居环境整治方面的建设。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州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计划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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