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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制度建设 规范行政执法 促进依法行政—我州出台行政执法“三项规定”
2018-09-13 09:23:48
来源:
州政府法制办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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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制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四川省政府《法制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规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783号),2018年在省内部分地区和部门进行为期一年的试点工作,我州不属于试点地区。

    我州高度重视“三项制度”改革工作,为进一步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强化制度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积极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结合本州实际,草拟了《甘孜藏族自治州行政执法公示规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草案)》。20181月,经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甘办发〔20181号)。20188月,经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行政执法公示规定(试行)》《甘孜藏族自治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试行)》(甘办发〔201835号)。

我州强化行政执法制度建设,结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规定”,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全面进行执法公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需经本机关的法制审核机构进行法制审核。行政执法“三项规定”对完善我州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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